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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推动“七五”普法考核体系清单化、项目化、社会化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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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推动“七五”普法考核体系清单化、项目化、社会化》入选第二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一、普法考核是如何产生的?

  “七五”普法实施以来,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全社会对加强普法工作的期盼越来越高涨。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对全民普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但是,长期以来,普法宣传被片面地认为“内容虚”,属于“软任务”。客观来说,从各地实际来看,普法工作干得好不好、强不强,一直缺乏一套行之有据、行之有效的考核标准。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痼疾,北京市坚持以前沿理论为引导,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本地实际为基础,以“七五”普法为载体,通过长时间大量实地走访、座谈调研,逐渐探索出一条科学合理、很有特色的普法考核新路子。

  

  二、普法考核有哪些主要做法?

  1.突出科学性,坚持“首善标准”

  一是考核体系化。根据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搭建“七五”普法考核主干框架,并通过年度考核和市民法律素质调查实施。具体来说,根据每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年度“七五”普法宣传情况考核指标,设立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重点活动、重点对象、依法治理、法治文化、社会认知度满意度6个一级指标,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发挥明显等22个二级指标,并细化为60多个三级指标体系。市民法律素质调查以问卷调查为主要载体,设置法律认识、法律遵守、法律运用3个一级指标,法律了解程度、认知途径等24个二级指标,学习法的主要原因、不了解法律的主要原因等34个三级指标。

  

  部分普法考核项

  二是责任清单化。为明确普法任务,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名义制定印发《北京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北京市普法责任制清单》。普法责任制清单以条目的形式,明确了全市各部门普法的共性责任和三批共79家单位的个性责任,有的放矢层层分解普法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强化普法职责,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结合实际,排出贯彻落实的任务书、施工图,确保普法责任制深化落地见效。

  三是步骤阶段化。为提高考核的准确性,市司法局经过慎重研究和征求意见,决定将“七五”考核分年度进行。根据年度任务轻重,确定在总考核中所占比重,“七五”结束时确定最终成绩。“七五”末期,开展市民法律素质调查,全面掌握评价全市普法工作成效。总的来看,逐年考核、阶段推进的方法,有效避免了“一考定五年”的问题,让“七五”普法的工作动力更持续更持久。

  2.突出客观性,开创“北京方式”

  一是工作项目化。北京市努力推动考核工作项目制,实现因需立项,因项定费。根据考核工作内容制定绩效目标,经严格程序,申请财政资金立项。处室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日常运行,遇到重要问题,层层上报,逐级请示,确保整体工作运行有序。

  二是执行社会化。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客观中立,市司法局每年将考核项目委托给具有调查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执行,确保“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干”。第三方机构负责考核指标的具体落实,市司法局只负责考核指标制定和沟通联络,以及协助判定工作材料关联性,不介入具体过程,不做倾向性暗示,充分发挥第三方独立中立的优势。

  三是方式多元化。在考核的方式上,主要采取CATI电话访问、入户访问、拦截访问相结合的方式。CATI系统(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主要是对选取的受访者样本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进行访问。入户访问,是访问员根据抽样街道及村居名单,按照“右手原则”行走并接触右手侧的住户。固定场所拦截访问对象,是对符合条件的受访者进行面对面的访问。

  3.突出直观性,发挥“首都特色”

  一是考核“有底气”。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市“七五”普法考核于2017年开始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2018年纳入综治考核,后调整为平安北京建设考核。考核对象由“七五”初期的30多家,发展到目前的130多家,实现了全市各区和全部市级单位的全覆盖。“七五”考核在全市考核中的分值占比相对较高,对综合成绩影响较大。

  二是途径“接地气”。北京市特别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将群众对普法成绩满不满意、过程愿不愿意参与作为考核最重要的标准。在考核过程中,注重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广泛接触居民、村民,面对面地了解群众需求、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建议,真正贯彻了“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

  三是各方“有生气”。北京市注重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之下,各区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积极性明显提升,普法宣传工作相比“六五”时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宪法宣传成功打造“北京样板”,以案释法活动实现“订单式”普法,北京普法联盟建成“枢纽型平台”,法治文艺大赛惠及百万群众。

  

  普法责任制单位开展普法活动

  三、普法考核有哪些经验启示?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时代召唤新担当。如何利用考核来更好指导监督推动普法宣传工作,更好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更好地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新时代普法工作者面临的一大难题。回答好这个“时代之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发展创新的必由之路。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七五”普法考核的探索与实践,通过科学制定指标体系、阶段推进考核程序、中立执行考核项目、充分强调结果运用,既尊重了人民群众在普法中的主体地位,又充分发挥了第三方执行客观中立的独特作用,也最大限度调动了各区各部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为考核赋予了充分的科学性客观性直观性。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七五”普法考核的探索与实践,充分说明经过科学谋划、细致调研、周密实施,考核不仅能让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还能让各个普法主体“动起来”“活起来”,更好地推动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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