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对公证机构进行监督、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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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 |
抽查对象 | 全市公证机构 |
抽查对象基数 | 25家 |
抽查比例 | ≧10% |
抽查周期 | 每月(开展全市公证年度考核、全市公证质量检查期间除外) |
抽查方式 | 在全市公证机构名录中随机抽查 |
抽查主体 | 北京市司法局 |
检查事项具体内容 | 一、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 1、公证机构应当具备条件情况。 2、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情况。 二、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和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 1、公证机构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情况。 2、公证员遵纪守法,依法履行公证职责情况。 三、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 1、公证机构设立、分立、合并情况。 2、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情况。 3、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核准、备案情况。 四、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1、公证业务统计情况。 2、公证年度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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