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版
事项名称 对公证机构进行监督、指导
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
抽查对象 全市公证机构
抽查对象基数 25家
抽查比例 ≧10%
抽查周期 每月(开展全市公证年度考核、全市公证质量检查期间除外)
抽查方式 在全市公证机构名录中随机抽查
抽查主体 北京市司法局
检查事项具体内容 一、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
1、公证机构应当具备条件情况。
2、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情况。
二、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和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
1、公证机构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情况。
2、公证员遵纪守法,依法履行公证职责情况。
三、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
1、公证机构设立、分立、合并情况。
2、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情况。
3、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核准、备案情况。
四、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1、公证业务统计情况。
2、公证年度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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