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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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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司法部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司法部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两件大事”安保为主线,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两大领域,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任务

一、维护首都和谐稳定取得新成绩

一是维护安全稳定的理念不断提升。深刻认识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平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将安保维稳提升为全系统全年工作的主线、主责和主业;聚焦监管场所、“两类人员”管理、律师监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内部安全五大领域,划定“二十条底线”,全系统维护安全稳定的措施、制度日益完善,维护安全稳定的水平、能力日益提高,圆满完成春节、“两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重点安保任务,司法部张军部长对我局“两会”安保工作作出专门批示、给予充分肯定。上半年,监狱系统累计收押罪犯8498名,教育矫治系统累计收押轻刑犯4466名、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780人,全部实现安全无事故。

二是监狱教育矫治工作深入开展。监狱系统持续加强“四防一体化”建设;开展“严格执法、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监管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深化。开展“认罪悔罪明身份、遵规守纪见行动”年度主题教育活动、深化班组建设、开展罪犯危险性评估,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稳步提升。教育矫治系统深化科学矫治,对轻刑犯分类开展暴力犯愤怒控制、酒精成瘾戒治、正念减压等针对性矫治训练项目。与市公安局确定关于强戒人员提前解除工作的任务台账,理顺工作机制,戒毒一体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是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加突出。指导房山区、通州区区级调解中心建设。深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立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大人民调解品牌建设,完成石景山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二批8家品牌调委会(调解室)培育孵化工作。深化“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工作,共调解诉前案件2.68万件,调解成功1.03万件,诉前调解在服务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成效显著。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半年来,全市共调解纠纷7.6万件、调解成功7.3万件,涉及当事人17.4万人,涉及金额20亿元。

四是社区矫正工作深入推进。全面落实市、区、司法所三级社区矫正机构权力清单、职责清单以及社区服刑人员义务清单。完善专案衔接管理机制,组建市、区、司法所三级矫正专班,确保12名专案人员管理到位。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12期,分类教育98期,解矫教育52期,持续发挥以教代管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再犯风险评估、适矫性评估、矫正效果评估项目推广与研发工作,不断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环节。推进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化水平,起草《社会力量参与矫正帮教工作实施办法》,逐步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以司法行政工作者为主体、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

二、主动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成效显著。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引航”、法律服务“护航”、矛盾纠纷化解“守航”、法治保障“助航”等“四航”行动。半年来,初步实现“四个全面”:即实现与市级层面的全面对接,与首都综治办、市建委、市重大项目办、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与13家牵头部门全面建立对接保障机制实现对各区重点项目的全面进入,整合法律服务力量派驻进市区两级675个重点项目点实现“四航行动”的全面推进,在疏解整治地区,举办以案释法宣讲1092场;受理法援案件2657件;调解矛盾纠纷5021件;现场办理监督、保全、委托等公证事项6000余件。实现司法行政履行职责观念的全面提升。全系统上下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体现出司法行政工作的价值,彰显了司法行政机关的服务属性,受到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是主动服务全市重大工程建设。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非首都功能疏解、人口调控、产业调整等任务分解方案,全力服务重大工程建设,成立区、街(乡)、社区(村)“三级法律服务团”,为党委政府制定决策及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延庆区、昌平区成立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团,为京张高铁项目工程提供专业、及时的法律服务。东城区围绕望坛、天坛、宝华里等全区重点工程,依托“区重点工程法律服务领导小组”,持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通州区紧密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积极组建流动法律服务团和法律服务队。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全市重大工程建设中主动作为,发挥职能,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三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逐步深入。市戒毒管理局与天津、河北戒毒管理局签订《京津冀戒毒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就戒毒执行协作、资源共享、人才和学术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积极落实三地各项合作协议,举办“律师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及深化国企改革”主题研讨会和京津冀公证行业培训暨2017年公证员岗前任职培训班。推进法律援助协同发展,与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初步构建异地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监狱工作协同发展,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关于推进京津冀监狱工作协同发展的方案》。健全京津冀毗邻区县协作机制,大兴区、通州区、平谷区司法局分别与天津武清、河北廊坊、三河、蓟州、兴隆等司法局签订合作协议4项。司法行政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走向深入。

四是大力营造首都良好法治氛围。有效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下发《北京市“七五”普法规划任务分解》,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按照中央要求,筹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推进我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全面启动法律十进“七五”行活动。与市委社会工委等19家单位联合开展法律十进“七五”行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工作,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编写《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统编教材》,作为市委党校领导干部进修班统编教材,提高全市领导干部等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水平。深入推进“青春船长普法入校园”活动,有效提升我市中小学生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全市普法宣传工作力量进一步壮大。成立首都法官、检察官“以案释法”宣讲团,组建由法学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知名律师等组成的普法宣讲队伍,参与全市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法治讲座、网络在线解答等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与西站地区管委会联合打造了“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暨北京西站地区法治宣传教育长廊”,有效提升西站地区法宣工作的影响力和宣传效果。上半年,全市共开展以案释法活动1700余场,各区组织其它宣传活动1800余场,直接受益人群近百万。

三、服务保障民生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针对市民群众旺盛的法律服务需求,深入推进法律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前期调查研究基础上,初步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四四六”工作思路,即:建设四大服务平台(“全覆盖”的实体服务平台、“便捷化”的热线电话平台、“多功能”的网络服务平台、“社会性”的项目化服务平台);建设四级服务网络(高统筹性的市级法律服务中心、高服务性的区级法律服务中心、高综合性的镇(街)法律服务中心、高便利性的村居法律服务站点);实施“六大服务工程”(法治宣传育民工程、法律服务利民工程、人民调解为民工程、社区矫正安民工程、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和视频会见便民工程)。目前,通州区、密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初步建成,海淀区已完成立项工作。

二是推出十六项便民利民措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次性推出“开通网上预约办理公证服务、缩短法律援助审查期限、提供律师信息移动查询服务、优化司法鉴定便民服务”等十六项便民利民举措,成为司法行政历史上的首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三是成功举办第七届司法行政开放日。按照“一个中心、多点开放”的布局,依托四级网络和13类、406个开放点,实现全系统整体联动,线上线下有机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协同应用,全系统共组织法治文艺表演、法律讲座与咨询等现场开放活动905场,接待法律咨询9899人,发放普法宣传品26万份,实现7万多名市民零距离互动交流创新举办第一次开放式局长办公会,10名特邀代表走进会场,首都政法综治网全程直播,市政府高度关注、充分认可。“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更加便捷服务群众。6月10日《法制日报》头版给予高度关注,展示了首都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将行政许可事项由18项精简为15项,完成市、区两级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开展市区两级权力清单清理工作,组织召开市、区清理规范“8+X”权力清单工作部署会,共梳理“8+X”权力事项市局48项、市区两级16项、区级6项。对各类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18项,保留16项,取消2项。

四、司法行政改革开创新局面

一是加强司法行政改革顶层设计。调整完善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分别成立深化律师制度等11个改革专项小组,实行专项小组负责制。研究制定《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各专项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指导。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梳理和宣传,编制《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动态》和改革专刊,积极上报司法部、市委改革办、市委政法委,全面反映首都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工作进展和工作亮点。

二是律师制度改革成绩显著。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建设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率先在全国实现市、区两级律师协会全覆盖。推动建立市、区、社区(村)三级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是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推动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北京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及标准》,完善和细化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指标,明确案件办理各阶段的程序和标准,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站覆盖面,实现全市看守所全覆盖,基层人民法院建站13个。

四是其它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监所视频会见视频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扩大监所视频会见视频帮教试点覆盖范围。《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调整政府收容教养少年执行工作职能的意见》经市法治建设领域改革小组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和教育矫治工作的意见》列入市委改革领导小组议题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出庭等工作的意见》已列入部门联合发文计划。

五、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有了新提升

一是律师服务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把好律师队伍“入口关”,完成律师类许可、备案、服务事项5031项,为境外112家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机构,完成社会统一代码制作和执业证更换工作。不断加大考核力度,全市已参加考核律所2223家,律师26836 人,其中完成考核律所2153家,律师26512人,未完成考核70家律所,324名律师,为历来标准最严、力度最大继续做好重大敏感案件协调指导工作,协调我市律师代理的重大敏感案件80多件,其中特大群体性案件5件,中央关注的政治类案件25件,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案件40余件,职务犯罪案件10余件,取得良好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公证行业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针对国立公证处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对两名公证员吊销执业证书,对国立公证处作出警告、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并在整个公证行业启动“规范执业行为,提升公证公信力”教育整顿活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处理和最严的整顿。全市公证机构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半年,共办理公证事项 567126件,其中国内事项 354359件,涉外事项210382件,涉港澳事项1450件,涉台事项935件。

    三是司法鉴定行业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继续推进司法鉴定分级管理工作,制定《关于全面试行司法鉴定分级管理的实施方案》。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制定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启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审专家遴选工作,与市环保局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公开遴选北京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的公告》。积极推动司法鉴定管理地方立法调研工作。制定《北京市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检查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司法鉴定类行政约谈办法(试行)》,加强日常监管。

四是司法考试工作扎实开展。圆满完成4430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制作和发放工作。对4647份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档案实行数字化档案管理。继续探索司法考试组考新模式,完善与北京教育考试院司法考试考务委托合作模式,提升司法考试组织实施的专业化水平。

六、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

一是精心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出三支队伍存在的13类思想问题和7类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全年党建工作和队伍管理有的放矢。量化工作任务。将全年33项党建任务量化为57个工作项目和31个重点项目,对重点项目作出进度安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压实党建责任。提升党建工作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在局级干部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层面制定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建责任进一步压实。推进制度建设。先后建立党建工作情况信息报送制度、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党员政治生日等制度,党建工作基本运行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抓实教育培训。发挥中心组龙头作用,突出示范性。举办14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门邀请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的部门领导,就纪律作风、意识形态以及全市中心工作进行辅导。聚焦三支队伍特点,突出针对性。面向机关公务员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季”活动和《准则》《条例》全员考试工作,面向警察队伍突出抓好授衔宣誓等职业精神教育,面向法律服务队伍不断深化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在全系统各个领域得到了生动实践。迅速学习传达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第一时间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通过局长专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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