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准予王欢等34人执业的决定
京司审【2021】133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王欢等34人符合申请律师执业条件,准予从事律师执业,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附件:专职律师名单
2021年11月29日
专职律师名单
博儒律师事务所 王 欢
潮音律师事务所 翟洪乐
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祝春旺 魏 鑫 李 娜
德恒律师事务所 周 岱
汉韬律师事务所 杨利卫
华舟律师事务所 苏玲琼
金杜律师事务所 程世刚
金台律师事务所 黄登兰
京都律师事务所 闫淮南
京师律师事务所 唐 超 刘敢抗 栾新友 柳佳佳
农权律师事务所 王梓豪
乾成律师事务所 周雨奇
圣大律师事务所 董 雯
威正律师事务所 朱鸿彦
炜衡律师事务所 张宇浩
铸成律师事务所 王泽慧 赵 丹 黄海亮
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徐红月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陈亚伟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刘玉洁 潘 阳
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 赵贵明
湖南旷真(北京)律师事务所 吴明霞
河北德公(北京)律师事务所 许 宾 任帅雷 岳 光 德新娟
上海靖之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张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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