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嘉诚
泰和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决定
京司审[2020]238号
北京市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中文名称变更为:北京达则律师事务所。
请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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