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4年03月12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司法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统计范围包括北京市司法局2013年全部政府信息。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sfj.beiji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北京市司法局服务大厅;邮编:100035;联系电话:010-58575780;电子邮箱:xxgky@bjsf.gov.cn。

  一、概述

  201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满足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拓宽公开内容,严格工作程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不断深入推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概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6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法规文件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5条;业务动态类信息614条。

  (二)公开形式

  按照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的要求,我局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在北京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beijing.gov.cn/)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二是通过“北京司法”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三是在对外接待服务大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申请与答复。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四是实现了服务大厅电子触摸屏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系统对接工作,为来访群众查询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提供便利条件。五是继续编印《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纸质文本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其中涉及律师、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工作等政府信息。

  (二)答复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局2013年度收到政府公开申请66件,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25件;“部分公开”7件;“非本机关信息”4件;“信息不存在”9件;“不予公开”3件;“补正申请”18件。

  (注:以上件数统计包括一件申请有多项答复内容的情况。)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以维持我局行政行为结案。

  四、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案件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

  北京市司法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

    附件:2013年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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