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时间:2015年03月12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司法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统计范围包括北京市司法局2014年全部政府信息。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sfj.beiji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北京市司法局服务大厅;邮编:100035;联系电话:010-58575780;电子邮箱:xxgky@bjsf.gov.cn。

  一、概述

  201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满足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拓宽公开内容,严格工作程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不断深入推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概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3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业务动态类信息456条。

  (二)公开形式

  按照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的要求,我局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在北京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beijing.gov.cn/)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并明确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二是通过“北京司法”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三是在对外接待服务大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申请与答复。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四是实现了服务大厅电子触摸屏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系统对接工作,为来访群众查询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提供便利条件。五是继续编印《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纸质文本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其中涉及律师、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公证管理工作等政府信息。

  (二)答复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局2014年度收到政府公开申请53件,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20件;“部分公开”5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7件;“信息不存在”11件;“补正申请”8件;主动撤销申请2件。

  (注:以上件数统计包括一件申请有多项答复内容的情况。)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2件(未开庭)。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四、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处室间需建立良好的意见沟通工作方式;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案件中涉及的难点理论问题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5年,北京市司法局将继续深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及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工作计划,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法,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将更多与百姓相关的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案件的研究梳理、研判工作;四是加强专业培训,开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专题讲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2015年3月

  附件:2014年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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