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时间:2018年02月06日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结合2017年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主动公开的概况、公开形式与渠道建设);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与2018年的工作重点;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统计范围包括北京市司法局2017年全部政府信息。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北京市司法局网上服务平台(http://sfj.beij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并可以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北京市司法局服务大厅;邮编:100035;联系电话:010-58575780;电子邮箱:xxgky@bjsf.gov.cn。

  一、概述

  2017年,北京市司法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与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与《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北京市司法行政的工作实际,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务求公开实效,让广大民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打造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要概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共通过各类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0条,与去年相比增长了131%,同时在政务微博“北京司法”中公开政府信息298条,在政务微信公众号“京司观澜”中公开政府信息242条。

  (二)公开形式与渠道建设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通过北京市司法局网上服务平台(http://sfj.beijing.gov.cn/)、政务微博(北京司法)、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电台、机关服务大厅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我局将继续编印《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纸质文本,置于接待大厅,供公众查阅。为了更好地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便民利民,我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一是门户网站建设方面。

  根据需求增减门户网站栏目。1、为及时传达“两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与市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在北京市司法行政网首页增设“国务院信息”与“总理记者会”栏目;2、为及时传达中央和上级精神,进一步增强重要政策信息发布的联动性与可读性,增设了“司法部要闻”、“今日北京”栏目;3、为了进一步增强网站的活力,吸引广大民众浏览的兴趣,增设了“视频之窗”栏目;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北京市司法局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活动,在网站首页设置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活动专栏;5、为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增强网站的实用性,接受广大民众的监督,在门户网首页增设“政府网站找错”栏目。6、为了更好地服务百姓,使广大民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与亮点,增设“第七届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专栏。7、根据《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考评细则》,在门户网站增设了“人事动态”栏目,并确定责任处室。8、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在我局门户网站增设了“十九大”专栏,下设“中央最新信息”、“北京市学习动态”、“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动态”三个子栏目。9、为配合我局与首都文明办主办的“2017北京榜样·寻找律师楷模”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在首都法律服务领域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律师,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寻找律师楷模”飘窗栏目。10、删除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一些针对阶段性工作的栏目,如“扎根基层 服务民生”、“弘扬法治 再续辉煌”等栏目,因专项工作早已结束,栏目久不更新,没有存在的必要。11、“全市司法行政地图”栏目,因查询与更新均不方便,且易发生错误,故予以删除。

  激活门户网站“僵尸”栏目。自2016年9月北京市12348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后,“法援在线”栏目由“延时咨询”改为“实时咨询”,由于网络设置问题,该栏目网站链接出现异常,期间多次协调未果。2017年3月,经办公室多次努力协调各方,“法援在线”栏目与北京市法律援助网重新对接成功,转入“实时咨询”状态,现运行正常。

  对版面设计与栏目布局进行调整。根据局领导关于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的批示精神,经多次研究讨论,确定网站栏目调整方案,于2017年6月30日正式启动。经调整后,网站具有以下新特点:1、整个版面色彩较原来更为清新悦目,栏目设置条理清晰,层次分明;2、对部分栏目所占版面大小调整。如“北京市司法局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栏”、“北京市司法局职权信息”、“查询服务”、“问题咨询”、“以图说法”等栏目,所占版面过大,以致网站版面的比例分配失调;3、栏目表现形式多样化。除了通常的文字信息以外,网站增加了视频专栏;4、对“政民互动”、“网上办事”等栏目作了折叠化处理,鼠标划过之处,栏目即会自动打开,方便公众查阅。5、将涉及绩效考核的栏目单列。如以往的“政策解读”一直包含在“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栏目中,故将“政策解读”栏目单列,并置于首页醒目位置。

  加强门户网站与新媒体的对接。将我局微信公众号“京司观澜”、“北京法援”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放置我局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以增强网站的实用性,便民利民。

  二是新媒体建设方面。

  1、开通“京司观澜”政务微信公众号。2017年6月2日,我局与北青报业合作开通了政务微信公众号“京司观澜”,开辟“微资讯”、“微服务”、“微媒体”等栏目,承担发布政策法规、宣传典型人物、服务广大群众、沟通舆情民意等多个功能,定时向外推送相关政府信息。这一重要新媒体阵地的上线为我系统新闻宣传拓展了新阵地,单篇文章最高点击量达到9万+,推送的消息多篇被司法部、中国普法、北京政法、法制网等微信公众号进行转载,充分宣传正面典型,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可度、赞誉度。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对外发布各类信息242条,粉丝量达28000。

  2、开通“北京司法”网易号。为进一步拓展新的政务资讯发布平台,我局于2017年4月开通了“北京司法”网易号,至2017年底已推送各类政府信息200余次,并获得“最具传播力政务网易号”称号。

  三是与市政府信息管理系统对接方面。

  1、重新梳理并申报市政府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通知,对我局的系统用户进行重新梳理与统计,重新申报17个处室3个直属单位共40名用户,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各自的用户权限。2、完成新旧市政府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新版市政府信息管理系统于7月10日正式开始投入运行。为顺利完成对接工作,根据信息发布权限,率先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的职能处室,建立了独立账号,并设置了相应的密码。3、完成信息录入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在政府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包括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录入市政府信息管理系统,其中主动公开的信息会在我局接待大厅的触摸屏及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同步显示,据统计截止2017年12月底,共录入各类政府信息1065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申请总数为142件(共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151件,后因当事人撤销。)其中当面申请的54件,占总数的38%;以传真形式申请的0件;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49件,占总数的34.5%;以信函形式申请的40件,占总数的28%。

  2.答复情况

  依申请公开共涉及申请事项8项,已到答复期的135项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其中按时办结数122件,延期办结数13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 6项,占总数的4.2%;“同意公开”的63项,占总数的44%;“同意部分公开”的7项,占总数的4.9%;“不同意公开”的24项,占总数的16.9%: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0项;涉及商业秘密的0项;涉及个人隐私的1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0项;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3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0项。(因同一申请涉及两种以上“不同意”公开情形,故分类之和大于总数。)“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 4项,占总数的2.8%;“申请信息不存在”的 25项,占总数的17.6%;“告知作出更改补充” 的6项,占总数的4.2%;“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 20项,占总数的14%。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截止2017年4月1日,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共计22.6元。。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年审结7件,均维持答复,其他为0;

  2.行政诉讼

  全年审结11件,均维持答复,其他为0;

  3.举报

  收到0件。

  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保障。一是成立北京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全面推进北京市司法局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发布了《关于成立北京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京司发【2017】118号),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等工作;统筹协调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内容建设工作;协调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考核等等。二是主要负责人亲自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为加强网站管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每月编撰一期网站监测报告,包括网站整体运行情况、各栏目更新情况、网站内容建设情况等,报局领导审阅,在我局内网进行公布,其中苗林局长先后共三次在网站监测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上局长办公会讨论。我局2017年第23次局长办公会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向局领导汇报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需做的工作。会议要求要真重视、真负责、真担当,恪尽职守,各尽其责,做好整改工作。

  (二)统筹兼顾谋创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创新政务公开模式,成功举办“第七届司法行政开放日”。与前六届开放日相比,本届开放日具有三个显著特点:

  更加体现全面开放。1、开放点数量多、门类全。按照“一个中心、多点开放”的布局,开放了13类、406个开放点,数量和种类为历届之最。2、首次增加线上开放内容。据统计,全系统线上开放内容共931条,户外视频播放公益宣传片581场次。

  更加突出行业特色。1、举办市司法局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承诺仪式,向市民做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服务改善民生的庄严承诺。2、首次组织全市327家基层司法所全部对市民开放;让群众知道怎么找司法、用司法。3、开展法律服务现场开放活动905场,组织群众下载、关注各类司法行政公众号二维码15867次,接待法律咨询9899人,发放普法宣传品、便民手册、办事指南264478份,宣传亮点工作123项。

  更加彰显深度服务。1、倾听市民心声,回应社会关切。全系统306名领导干部下基层、入户走访,了解市民所需所想。邀请各界代表21409人走进开放场所,零距离了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市民填写调查问卷11280份,全面掌握对司法行政队伍总体评价、问题反映、改进期许。2、贴近基层,便民利民。首次把16个区的399个开放点安排在周末开放,首次组织3856名村居法律顾问深入街乡村居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我局推出16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系统各单位推出便民利民措施131项。

  二是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会议开放活动。为规范司法行政决策行为,确保各项决策更加科学、民主,符合人民群众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7年6月5日,我局邀请局法律顾问、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街道居民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旁听并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涉及社会民生需求的议题,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向受邀代表问计求策。此次办公会是搭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与群众沟通互动的平台,为社会各界人士零距离接触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契机,使广大市民全面走近、关注、理解、支持、参与司法行政工作。

  (三)提高司法行政决策透明度,全面推进政策解读。

  为了让更多的百姓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各相关业务处室在报批政策性文件时,注意将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以及注意事项、解读材料等相关资料一并报送法制处,同时征求其他各处室的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对外公开。2017年共对《北京市司法局关于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服务的认定标准》等8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

  (四)注重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回应重大舆情。2017年,我局通过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共回应社会关切计19次,其中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计2次。

  信用信息的推送与归集。2017年我局共向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数字北京”平台推送相关信息18次,其中涉及司法鉴定人员的1540条,司法鉴定机构的115条;涉及律师的26800条,律师所的2317条;涉及公证员许可类的442条;涉及律师所许可业务类的439条,律师许可业务类的1991条,司法鉴定人许可类的237条,司法鉴定机构许可类的 18条,行政处罚信息 12条。

  加强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的自查。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5-2017年)》的通知要求,我局承担了“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建立健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司法从业人员诚信执业承诺制度、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等工作任务,经对我局2015-2017年期间有关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与自查后,撰写了总结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后被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为完成任务,通过核查。

  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化建设。1、社会信用代码的信息核查与回传工作。根据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市质局联合发布的通知,梳理我局相关职能处室在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协助整改。2、确定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明确相关职责与分工,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3、根据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广泛征求各业务处室关于《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确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征求意见稿)等5个规范性文件的意见,编撰汇总并及时反馈。

  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督察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市委深改督察组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部署与安排,就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督察工作,形成我局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督察情况报告,查找不足,及时予以整改并向上级部门反馈。

  “双公示”工作全面开展。1、信息公示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和本市有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准确、及时地向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北京市“数字北京”平台归集和推送,归集与报送比例达100%。,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双公示”栏目公示;另外将行政处罚事项在“诚信记录”栏目对外公示;2、梳理、公示“双公示”目录情况。根据市政府审改办的通知要求,对我局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8项精简为15项;确认我局行政处罚职权事项为91项,与之前在门户网站公示的职权事项一致,没有变化。

  (六)加强制度建设与业务培训,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工作。

  一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求《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意见的通知,经征求各相关处室意见,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撰写了《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厅。二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征集政务公开重点项目的通知》《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要求,广泛征求各相关业务处室意见,确定进一步加快推进北京市公开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保障全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活动等四个项目,为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项目,报市政府办公厅。三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主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局领导、分管处室及相关职责,接受广大民众监督。四是草拟相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京司发【2016】102号)之后,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又草拟了起草了《北京市司法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草案,下一步将广泛征求意见,以期早日成文实施,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加强业务培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培训经费被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邀请政府相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分别就政务信息写作、信息公开、舆情处置与应对等工作做专题讲座,为大家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答疑解惑。市监狱局、教育矫治局及各监所(含清河分局)、各区司法局办公室负责人,市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培训。

  (七)切实保障广大民众监督权与参与权,加强政民互动。

  2017年我局共受理网民纠错问题7起,主要涉及律师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等公示信息的准确性问题,经核查,其中6起不属实,告知不予受理;1起情况属实,转至业务处室妥善处理,经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审核后,及时在全国网站信息报送系统里反馈,同时告知当事人;共受理各类投诉咨询计2821条,领导信箱收到来信234封,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

  六、存在的问题与2018年的工作重点

  (一)存在的问题。

  2017年,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市经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的引领与支持下,我局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有不足之处。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由于各处室职责分工与衔接的问题,我局规范性文件大多仅限于事后解读,对于事前解读不够重视,且解读不够深入,流于浅显。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一些处室意识不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为与本处室工作职责关系不大,不注重信息的报送与更新。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流于笼统,不利于贯彻落实。

  (二)2018年的工作重点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1、建立领导负责制。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公开意识淡薄、力度不大,依法行政的观念缺失,建议各处室指定一名处级干部负责主抓此项工作,责任到人,分工到岗,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2、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由于依法行政的观念缺失,部门政务公开的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措施不落实,存在着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倾向等等。建议各处室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以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对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1、为进一步加大政府网站规范整合力度,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共享,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北京市法律援助网将整合至我局门户网站;2、

  我局门户网站于2012年建设,运行至今,多年未进行升级改版,网站建设仍然停留在原始水平。在网站页面设计与信息架构规划、智能检索、应用功能、网站互动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为了提升网站内容建设水平,带来更好的用户体验,有必要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

  三是探索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奖惩机制。建议律师监管处按照有关规定将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列入“黑名单”,建立行业(领域)“黑名单”制度,逐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联合机制。探索对诚实守信者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等激励机制,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归集至信用信息网,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强舆情回应关切。对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社会热点问题,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作出积极回应、公布客观事实、正确引导舆论,传播正能量,吸引社会关注,营造良好的司法行政工作氛围,为公众服务。

  北京市司法局

  2018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8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9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1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8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7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9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4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19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9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42

       1.当面申请数

 54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49

       4.信函申请数

 40

 (二)申请办结数

135

       1.按时办结数

 122

       2.延期办结数

 13

 (三)申请答复数

13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6

       2.同意公开答复数

 6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7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5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6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20

四、行政复议数量

 7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7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00174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4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3235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0

  附件:北京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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