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时间:2021年01月19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与工作实际,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积极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保障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使广大民众更好地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提供更为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避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清、互相扯皮推诿,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管理,要求各处室结合《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对应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专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处(副)级负责人与具体工作人员,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责任到人,工作到岗。

  (二)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1.积极推进办公信息的公开。不仅在门户网站“司法局介绍”中对常规办公时间等进行了公开,同时专门在门户网站首页底部增设了“联系我们”栏目,进一步细化办公时间的公开,将市司法局综合咨询(信息公开)电话、行政审批电话行政复议电话(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信访电话)、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监督电话以及各处室具体的咨询电话与接待时间全部对外公开。

  2.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

  为深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本市政务公开全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梳理现有政务公开全清单的“具体职责”和“业务事项”,遵循“只增不减”原则,对全清单进行增减或变更,确保职责全覆盖、事项无遗漏。对于增加的职责事项,逐项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明确属性依据、内容标准、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和公开形式;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对照《条例》明确法定不予公开理由。对于政府信息由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的,按照主动公开清单要素补足原依申请公开清单缺项信息。此次共调整了21项,调整后的《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仍为80项,已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3.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预公开

  我局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将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北京市2021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及处罚裁量基准目录》《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分类及处罚裁量基准目录(司法鉴定类)(修订征求意见稿)》等6项行政决策草案的制定依据、起草说明、征集周期在我局门户网站征集意见时,提前一个工作日发给首都之窗互动栏目,以同步对外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在征集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征集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等情况向社会主动公开。

  4.认真落实政策解读

  2020年,我局出台了《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业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这两个规范性文件均在我局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对外发布,同时政策解读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就相关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在信息底部互建了关联链接,以便于广大民众查阅取用。我局在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了《5个问题带你了解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北京市司法局解读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等6个政策解读。李富莹局长认真履行 “第一解读人”职责,为全局同志认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要内容,并在门户网站发布了一图读懂《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我局还对《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等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了解读,提高了政策解读实用性。

  5.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了《北京市司法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北京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北京市司法局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北京市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以及北京市司法局2020年绩效任务完成进展情况等重要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另外,我局依托门户网站、北京法律服务网、“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北京司法”新浪微博、“北京司法”一点号、“北京司法”头条号以及北京普法微博微信宣传矩阵,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相关政务信息的发布,广泛宣传我局围绕保障“六稳”“六保”大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助企惠民春季行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推出的“八专”举措、公证事项线上办、实习律师“云”面试、“云”调解等便民利民信息;就行政复议、行政审批、仲裁、律师年检和律所年度备案、2020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等事项发布通知通告,及时公布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信息与工作举措,回应社会关切。据统计,2020年我局共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政府信息2719篇(次)。

  (三)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0年我局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9件,上年结转7件,共办结125件,未办结需转到明年的11件。所有的依申请公开事项依照新修改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办理,答复意见均由我局法律顾问严格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

  (四)严格把控政府信息源头管理

  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法合规,我局要求严把政府信息审核关,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需经分管副处长、处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以及办公室分管信息公开的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对外发布,以从源头上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持续推进平台建设

  为了给广大民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体化网上政府服务,大幅提升用户体验,统一网站整体风格,我局继网站集约化以后,对门户网站页面进行改版,通过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和视觉效果等方面改造优化,大力突出服务便民,整合发挥“一网通查、一网通办、一网通答”三个“一网通”功能效果,充分考虑广大民众的浏览习惯,建设多终端适配的门户网站,智能适配各种访问终端,为公众提供良好的访问体验。

  (六)着力强化监督保障与教育培训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管理,要求各处室结合《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对应的工作任务,明确专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处(副)级负责人与具体工作人员,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责任到人,落实到岗。结合网站集约化工作,对各处室负责处理政民互动专栏事项,和负责专题专栏信息发布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通过定期考核通报等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0

43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8

-5

814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8

1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52

196.816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8

21

1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3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9

3

16

5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5

2

27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2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6

1

7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01

3

21

1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0

0

3

2

0

0

1

3

4

0

1

1

6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的现象,尤其是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决定,往往超出规定的7个工作日对外公开。为避免发生这种情况,我局结合市经信局每周通报的情况,督促责任处室及时整改,务必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存在责任意识不强的现象,个别信息措辞不严谨,甚至出现一些低级错误。为此要求各处室严格落实四级审查机制,如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并追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北京市司法行政网)的网址为http://sfj.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2020年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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