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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项论证会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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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8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项论证会。会议由法制二处处长潘嘉主持,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中国政法大学有关专家,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教科文卫体办有关领导同志,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市人力社保局、中关村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成果转化中介机构、科技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市科委委员杨仁全介绍了《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项论证报告的主要内容,与会人员围绕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基本思路和主要制度安排发表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制定《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必要性充分,是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障碍,实现首都创新驱动发展的迫切需要。与会人员进一步就成果完成人权利分配、国有企业分类考核、中央在京创新主体适用本市政策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教科文卫体办领导同志就立项论证报告内容提出指导意见。

  最后,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国强表示,目前各方面对推进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立法的认识高度一致,下一步要紧紧围绕推动北京高质量发展、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和效益为主要目标推进立法,要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在政策层面大胆突破、奋发有为,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环境建设,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为促进首都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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