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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刘振刚主任参加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三届法律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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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至9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刘振刚主任应邀参加了在杭州召开的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十三届法律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预防与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和机制,分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预防行政争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非诉讼程序”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诉讼程序”三个专题。刘振刚主任作为第一专题中方召集和主持人,与来自中德两国的30余位立法工作者、政府官员、法官、律师和专家学者一道,就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方式及可能存在的问题、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在大会闭幕式上代表第一专题组作了总结发言。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宋大涵、德国联邦司法部长施纳伦贝格和德国驻华大使施明贤出席大会并参加了第一专题的分组讨论。宋大涵主任表示,中德两国2000年建立的法治国家对话机制,开创了不同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的国家在建设法治国家方面开展平等对话和友好交流的先例,为两国双边关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今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过程中,中国将在坚持立足国情实际的基础上,继续借鉴其他国家包括德国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施纳伦贝格部长表示,重视通过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是中德两国的共识,希望中德法治国家对话在增进两国互信与互利合作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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