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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学习培训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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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市环保局于2015年10月28日至30日举办2015年度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邀请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琥、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王炜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分别对《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政府等问题进行深度解读。市环保局副局长姚辉出席并讲话。市环保局各处室处长及直属单位领导,16个区县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局主管副局长和法制科科长参加培训并进行研讨。

  孙佑海院长主要从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环保部门的职权和责任等几个方面进行讲解。程琥副院长结合司法工作实践,从当前行政案件的情况、行政审判等方面谈当前行政执法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并对环保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给予指导。王炜处长主要介绍了大气污染现状、修订背景情况、修订主要内容和新法贯彻实施等方面内容,对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法条逐一讲解,对一些有争议和难点法条重点解读,这对与会人员系统学习和正确实施新法有很大帮助。薛刚凌院长阐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并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进行深刻讲解。

  姚辉副局长提出十三五时期主要工作和2016年依法行政任务,特别强调了依法行政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提出了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建立领导重视、带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新机制,以及加强环保法规的学习培训等几点要求,要求领导干部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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