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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软协知调委调解员王丽君:努力让人民调解成为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的首选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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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耳短发,说起话来柔声细语,有条不紊,笑起来让人感觉如沐春风,这是大家对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软协知调委)调解员王丽君第一印象。

  

  专业、娴熟、灵活变通、巾帼不让须眉,是熟悉王丽君的人们给她贴的标签。

  2012年,身为律师的王丽君开始为法院、企业等提供知识产权纠纷委托调解服务;2015年,北京软协知调委成立后,王丽君很快被选聘为该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员。从此,王丽君与人民调解的联系越来越紧密。

  十余年来,王丽君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截至目前,王丽君调解知识产权纠纷3000余件,成功调解2000余件。2020年,她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专业调解显真功

  “知识产权纠纷专业性较强,要熟练运用相关专业知识与调解技巧,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使纠纷顺利化解。”这是王丽君调解知识产权纠纷的体会。调解实践中,王丽君注重充分运用法律,寓精准普法于调解过程,既公平公正化解纠纷,又增强了当事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在2020年发生的一起商标权侵权纠纷中,商标权人以某餐饮公司未经授权,在餐饮公司旗下的店面招牌、餐具等物品上面擅自使用其商标为由,将餐饮公司诉至法院。接受法院委托调解后,王丽君发现餐饮公司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因而拒绝赔偿并消极应对调解。王丽君结合事实,抓住关键,向餐饮公司负责人李某解读商标法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规定,指出餐饮公司的店面招牌、餐具等物品上突出使用的商标字样,与商标权人的商标近似,属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情形,侵犯了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经过释法,李某认识到错误,同意赔偿并不再使用侵权商标。与此同时,王丽君向商标权人说明新冠肺炎疫情给餐饮公司带来的经营与生存困境,希望商标权人有所理解,适当降低赔偿金额。最终,商标权人降低了索赔金额,餐饮公司也承诺不再使用侵权商标。

  作为北京软协知调委骨干调解员,王丽君在调解纠纷的同时,注重总结经验,根据自己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实践,总结出了“一定作品权属 ;二定是否侵权,明确侵权方式;三根据法律、借鉴案例定赔偿”的调解工作方法,并多次在调解业务培训上分享给其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

  针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专业性较强的特点,王丽君深入学习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政策,为相关企业解答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上千次。王丽君通过向企业普及知识产权专业知识、政策,推动行业自律,力求相关企业既能合法维权又不侵权,从源头上有效预防知识产权矛盾纠纷的发生。

  

王丽君(右二)主持调解一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 王丽君(中)成功调解一起法院委托调解的商标权侵权纠纷

  高效调解树口碑

  王丽君认为,矛盾纠纷不仅要调解得好,还要调解得快,调解得又好又快,才能促使当事人一有纠纷就第一时间想到人民调解。

  “一起纠纷,两方当事人,3位技术专家,30分钟定性,3天调解成功。”回想起调解的一起软件开发纠纷,王丽君至今记忆犹新。

  某金融公司委托某技术开发公司开发一款软件,技术开发公司向金融公司交付软件后,双方对软件质量产生较大分歧。金融公司认为软件不符合约定,要求退款,但技术开发公司认为软件已被金融公司多次改动拒绝退款。王丽君带着3位金融软件行业技术专家来到调解现场。专家仔细观看技术开发公司对软件功能的演示,并充分与双方沟通,30分钟后便确定该软件不满足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虽然技术开发公司主张,软件功能经过金融公司多次改动才不符合要求,但没有证据证明。王丽君根据事实和专家意见,向当事人普及相关规定,经过3天不厌其烦地做工作,最终技术开发公司同意退款。仅3天,这起纠纷便得以化解。事后,双方当事人都说 :“谢谢王调解员,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纠纷。日后有了这方面纠纷,我们还能找您调解吗?”“当然可以。”王丽君肯定地回答道。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王丽君说:“邀请权威第三方参与调解,能够提高调解说服力和权威性,使纠纷更快化解,我们借助他方力量化解了不少纠纷。”

  在一起某食品工业协会与某市场甲公司、乙个体工商户、丙公司等十几家商户的商标权侵权纠纷中,因纠纷当事人较多,分歧较大,若不及时处理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王丽君受理纠纷后立即展开调查,了解到侵权方都是某市场的承租商户时,她当机立断邀请该市场的经营者参与调解。之后,王丽君加班加点与市场经营方共同商讨调解方案,开展针对性调解,逐个突破,最终在一周之内将这起群体性纠纷圆满化解。

  就这样,在一桩桩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中,王丽君逐渐打出了自己的名声和口碑。“现在好多当事人遇到知识产权纠纷,都点名让王丽君来调解。”王丽君的同事称赞道。

  

  王丽君(左)与同事研究制定调解方案

  灵活变通促共赢

  在王丽君看来,要调解好知识产权纠纷还要随机应变,灵活变通调解策略和方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在调解法院委托的一起摄影作品侵权纠纷时,王丽君发现原告图片公司仅对其所有的一幅摄影作品进行维权,但实际上被告某文化传播公司还擅自使用了图片公司其他890余幅摄影作品。文化公司认为其日后免不了要支付其他侵权作品的高额赔偿金,深感经济压力巨大,因此不愿意调解。但在与文化公司沟通过程中,细心的王丽君发现文化公司有持续使用图片的需求。王丽君立即调整调解策略,提出了双方签订一份长期合作协议,把所有侵权作品的赔偿金分摊到每一年的合作费用中的建议,表明此举在缓解文化公司经济压力的同时,也给双方提供继续合作的机会,一举两得。该建议得到双方一致认同。最终,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签订了合作协议,一起当事人即将对簿公堂的“危机”在王丽君的努力下转为了双方合作的“商机”。

  “未来,我将继续深耕调解责任田,努力让人民调解深入人心、深入知识产权领域,成为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的首选。”对于今后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王丽君信心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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