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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充分发挥律师资源优势全面推进法律进社区(村)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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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区现有480个律师事务所、7400余名律师,占北京律师总数的40%。近年来,朝阳区充分发挥辖区律师资源丰富的优势,以“法律进社区”为载体,整合律师资源,搭建普法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真正实现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寓法制宣传于法律服务之中。广大社区(村)居民不出社区(村)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使法制宣传向社区深入、向农村延伸、向基层倾斜,为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整合资源,搭建平台

  朝阳区始终把“法律进社区(村)”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服务为民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6年“法律六进”活动启动后,朝阳区就组织辖区内的12家律师事务所与本区的部分街乡合作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活动。2007年,为把“律师进社区(村)”落到实处,形成长效机制,朝阳区以律师事务所和街道为单位,按照方便、自愿的原则,根据律师事务所的位置和人员情况,合理划片,分工负责,与社区(村)对口的律师事务所每周固定一天指定一名律师到社区(村)现场服务,并根据社区(村)及居民的需求,随时派律师到社区(村)进行法律讲座、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等,从而实现了 “三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每个街乡至少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律宣传服务平台;每个社区的居民有法律需求能够找到一名律师。

  为更好地推进“律师进社区(村)”工作,朝阳区做到了三个“明确”:一是明确职责。下发文件,明确“律师进社区(村)”由区司法局统一领导,各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负责具体实施。二是明确制度。制定了《律师进社区工作手册》、《律师进社区工作考核标准》,建立社区法律宣传服务工作档案,并将律师在社区(村)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的情况作为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的条件之一。三是明确保障。区司法局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给进社区(村)律师一定的经济补贴,保障“律师进社区(村)”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结合实际,创新形式

  朝阳区结合社区(村)工作实际和特点,组织律师创新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做到“五个结合”,寓法律宣传于法律服务之中,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一)法制宣传与满足需求相结合。一是针对基层的社区(村)两委干部、村普法骨干、村(居)民、流动人口、青少年等不同的法律需求,定期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增强各类人员的法律意识。组织律师深入社区(村)举办 “民生法律大讲堂”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把握需求的变化,积极适应信息化社会,通过律师视频、普法讲座网上直播等进行社区(村)普法宣传。如中法网维艺律师事务所承办了国家数字电视法律服务频道(122台)的“法律大讲堂”等栏目;金平所在本所网站上开辟“金平党建”专栏,义务承担北京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维权网的法律咨询等等,拓展和延伸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功能。三是配合街乡司法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在12.4全国普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纪念日在社区(村)集中开展大型法律宣传活动。

  (二)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律师们一是围绕社区居民离婚财产分配、房产继承、邻里纠纷、房产买卖等方面的法律需求,及时向社区(村)居民义务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等服务。如三信律师事务所制作了 “党员律师真情服务联系卡”,为社区居民服务。二是为社区(村)建设和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参与企业引进谈判、合同签订等法律事务的处理,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参与社区(村)诉讼和非诉讼事务处理。

  (三)法制宣传与调处纠纷相结合。律师们发挥业务专长,积极参与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劳资纠纷等涉及群众利益的热难点问题和纠纷的处理,并在调处纠纷时,组织当事人和旁听者学习与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既化解了矛盾,又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如潮阳所杨晓虹律师参与“超级玛丽”组合人身伤害案件的调解工作,避免了当事人在奥运期间来京自焚事件的发生等等。

  (四)法制宣传与法律援助相结合。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五保户和特困户为重点法律援助对象,对行动不便和有紧急事项的村(居)民做到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加大对农民工问题的法律援助力度,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五)法制宣传与信访接待相结合。律师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协助街乡领导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疏导缓解来访群众的过激情绪,加强对基层群众依法信访、合理合法解决争端的普法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2008年8月,花家地西里三区因一位居民擅自改变楼道格局,引起社区居民多次到街道群访。广言律师事务所刘广岭律师积极引导社区居民依法正确表达利益诉求,有效防止了一起群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

  三、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目前,全区共有59个律师事务所与43个街道定点挂钩,签订法律宣传服务合作协议,每个社区(村)的法律服务室固定1-2名律师,建立长期法律宣传服务合作关系,并辅助一定数量的人民调解员以及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院校的师生等普法志愿者。

  一是群众法律需求得到满足,法律素质明显提升。律师定期到社区上门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满足了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普及了法律常识,增强了社区(村)居民的法制观念,社区(村)居民初步养成了平时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是社区(村)依法治理呈现出良好局面。社区(村)律师积极参与社区(村)民主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指导社区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社区、楼栋文明公约,组织居(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治活动,在提高居民法律意识的同时,也增强了居(村)民的民主意识,提高了社区(村)依法治理水平,加强了社区(村)的民主法制建设。

  三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广大律师十分关注青少年、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为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区(村)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构筑化解矛盾纠纷的“防火墙”和“缓冲带”。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工作,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了很多社区(村)民间纠纷,有效减少了矛盾激化和上访事件的发生。目前,全区的多数社区(村)基本实现了一般民间纠纷的调处不出社区(村)的目标,维护了社区(村)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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