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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部署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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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学校教育教学环境,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全面部署进一步开展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重点内容:紧紧围绕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二、重点对象:一是对中小学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增强防范意识和法律素质;二是加强对中小学生家长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发挥家长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中的作用;三是对学校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促进学校依法严格管理,不断提高学校保护学生安全的水平;四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做好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疏导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

  三、重点地区:结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对学校、青少年活动场所、幼儿园周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法制宣传,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尤其是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公民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识,自觉同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四、主要形式:一是紧密结合“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提高社会各界对保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的认识,增强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宪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行为习惯,不断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二是结合暑假青少年开展夏令营、暑期实践等活动,加入法制教育内容,通过法制课堂、庭审观摩、参观法制教育基地等形式,使广大青少年在了解法律知识、体验法律文化、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法制节目、法制专栏、专版,通过举办讲座、知识竞赛、以案说法、文艺节目、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不断扩大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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