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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普法课堂(二十五):高龄老人立自书遗嘱,如何证明其神志清醒?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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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龄老人如何有效立遗嘱?如何证明老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公证员为您解答。

  遗嘱应写明的内容

  标题,如遗嘱。

  立遗嘱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

  文中,要写明立遗嘱人头脑清醒,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如“本人神志清醒,现自愿签署本遗嘱……”,如果不写明,易导致自书遗嘱纠纷以及遗嘱无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公证员来支招

  高龄立遗嘱人如果已出现走失、健忘等情况,建议在立自书遗嘱前,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建议鉴定日期距离书写自书遗嘱7日内进行。立自书遗嘱后,要妥善保管鉴定报告、遗嘱,避免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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