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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通读解读:物权编 动产交付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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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车辆未过户存在哪些法律隐患?租车抵押算诈骗吗?遇到一物二卖纠纷该怎么办?一起来看。

  未过户的摩托车四处闯祸谁来买单

  案例

  2012年,王先生购入一辆摩托车,不久后,他签署买卖协议卖掉了摩托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2015年,这俩摩托车频繁出现违章记录,且无人处理,这辆车产生的违法记录该由谁来买单?

  案例分析

  办理摩托车过户,可以从法律上完成车辆所有权的转移,保障车辆来源的合法性,避免买到走私车和盗抢车等;同时明确了买卖双方与车辆相关的债务纠纷、交通违法等责任划分,保障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男子租车抵押诈骗获刑4年6个月

  案例

  2016年6月,由于无力偿还巨额高利贷,在中介的介绍下,于某向某车辆租赁公司租借一辆奥迪A6。随后,于某谎称自己是车主的丈夫,以急需用钱为由,将车辆抵押给一家担保公司。经担保公司评估,涉事车辆可抵押30余万元。因无法提供结婚证及车主身份证,于某最终只借得18万元。为逃避追查,交易完成后,于某迅速更换了手机号码和居住地址。

  同年7月,接手人将车开回家后第二天,车却不翼而飞了。随后,他在担保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是租赁公司见车迟迟没有归还,查询车辆上安装的定位系统找到车辆,并将车开走。2020年9月28日,于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到案后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遇到一物二卖纠纷该如何维权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买方支付了合理的价格,交易方虽然不是所有人,但如约交付了电脑,买方构成善意取得,成为电脑所有人,当电脑原所有人要求返还时,可以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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