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援中心在司法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3日
8月23日,司法部举行“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发布”新闻发布会。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宋岚出席发布会,围绕“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落实修订后的《程序规定》,贯彻为民理念、提高案件质量”介绍相关工作内容,并通过一起法援案例,说明北京为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开展法律援助的情况。
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落实修订后的《程序规定》,贯彻为民理念、提高案件质量
修订后的《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案件从申请受理到审查指派,再到承办结案等一系列程序要求。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将严格落实修订后的《程序规定》,把相关规定要求转化为便民利民举措。
在申请受理方面不再使用“经济状况证明表”,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时提交“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即可,落实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畅通邮寄、网络等申请渠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落实“一次性告知”要求,让群众少跑腿;
在审查指派方面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要求开展工作,对于急需法律援助的案件,采取先行办、加急办、督促办方式,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
在承办案件方面加强与办案机关协作,保障承办律师依法履行会见阅卷等职责,确保规范办案。
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强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工作,对案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在事前提高准入门槛,择优选取法律服务机构,保障办案团队水平;定期培训,强化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
在事中通过询问承办律师案件进展、旁听案件庭审等方式,实时指导承办律师办案;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组织律师、专家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研究,更好维护受援人权益。
在事后组织开展案卷检查工作,从法律法规适用是否准确、案件办理程序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征询办案机关和受援人意见,真实、全面了解承办律师履职情况。
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定期开展专项维权活动,了解未成年人、妇女、进城务工人员等的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援助,切实提高重点群体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
北京市法援中心工作人员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
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开展法律援助
受援人吴女士在婚后经常遭到丈夫的打骂、折磨。受援人提出离婚和相应赔偿要求时,被男方拒绝。无奈之下,吴女士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得知法律援助法有规定,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受援人于今年1月份向北京市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请求委托法律援助律师代理案件的二审阶段。法援中心经审查认为,吴女士符合法援条件,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受援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宣判后,法援中心对受援人进行入户回访,受援人及家属表示非常满意并赠送了锦旗。
对于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的,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
开辟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优先审批、优先办理,让受害人第一时间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
精准指派。以保护隐私、尊重受援人意愿为原则,综合考虑律师性别、办案经验等因素,精准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受援人提供辩护。
加强回访监督。回访受援人不仅是案件质量监督有效手段,更是对法律援助服务范围的再延伸,是对案件办结后受援人法律援助服务需求的再保障,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获得感。
北京市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回访工作
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公布了六个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典型案例,“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马某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是其中的典型案例之一,案例详情看这里:《法援故事:快递员派件时猝死 未签劳动合同公司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