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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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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顺利召开。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靳学军,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群参加活动并讲话。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近50家会员单位参加活动。

  

  

  靳学军与王群共同为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揭牌

  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共同组成的行业自律组织,在全国受到了广泛关注。上海、重庆、浙江破产管理人协会发来贺信,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希望能在日后工作中加强沟通与联系,携手共进,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及专业能力,促进管理人行业的自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加大破产保护法治力度起到积极作用,标志着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步入了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道路。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将搭建起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机构专门化、人员专业化的优势,促进北京市破产管理人业务的新发展。

  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是优化首都营商环境的需要,是推进北京破产审判工作的需要。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将形成规范、稳定和自律的行业组织,统一、规范管理人履职行为,对提升管理人队伍的执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管理人行业自身发展,更好的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25名、监事7名。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11名,并聘任秘书长;第一次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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