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律师工作的要求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3日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并对北京市律师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的相关事宜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做出进一步部署和安排,6月10日,市司法局召开了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局党委副书记王志江、副局长耿景仪、王友江、纪委书记齐凤鸣、局长助理吕国兴、助理巡视员史立森及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出席了会议。各区县司法局局长、主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公律科科长,市司法局政治部、办公室、律管处、法制处、法援处、基层处、外宣办、研究室负责人及律管处全体工作人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理事,监事,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及现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执业律师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王志江主持。
耿景仪副局长就贯彻市委文件精神进行了动员部署;王友江副局长、董春江处长、李大进会长分别就调整和完善律师行政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王志江副书记传达了市委对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并对律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要求。
会上,耿景仪副局长指出,当前全市律师工作的中心任务,是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市委文件,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切实推进我市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市委文件的重要意义。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是首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必然要求,是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律师行业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的必然要求;二是明确目标,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切实贯彻落实文件提出的各项任务。六方面重点工作,包括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深化律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律师法律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多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律师工作的宣传力度。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到“四个落实”,即任务落实、方法落实、效果落实、检查督促落实。
吴玉华局长指出,调整和完善律师行政管理体制是为了适应律师行业飞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是进一步做好律师管理工作的需要,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执政能力的需要,要求:一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要通过科学合理地划分市、区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履行审批权限要切实保证质量和时限;二是要坚持服务社会的目标。发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科学规范管理,使律师业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三是要服务于会员。要增强会员服务和管理职能,拓宽律师发挥作用的渠道,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务必保障调整期内有关工作的顺利衔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市司法局的部署和安排,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是要认真组织落实。修改和完善办理具体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做好网络设施配备、人员定位等各项工作;二是要加强学习与培训,要组织对区县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实;三是要注重社会效益,以效率、便捷为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