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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法律援助中心 多项措施服务残疾人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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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助残日”法律援助阳光行动5月16日,在第二十二个“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延庆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及香营乡司法所开展以“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援助阳光行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向残疾人献上一片爱心。活动当天延庆县法律援助中心、香营司法所联合乡民政、残联,在香营乡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站开展了一场以关爱残疾人为主要内容的趣味运动会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劳动康复站的残疾人和工作人员讲解了《残疾人保障法》相关规定,介绍了法律援助的对象、申请条件等政策,列举了残疾人法援典型案例,解答了工伤致残等法律问题和诉讼注意事项。并在活动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点,接待残疾人的法律咨询,引导残疾人依法、理性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活动当天共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28人次,向来往残疾人发放《北京市法律援助办法》、《法律援助便民卡》、《法律服务指南》200余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援助中心一直秉承“便残助残”的工作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在残疾人联合会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让残疾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与残疾人联合会建立协作机制,不定期给残疾人讲解法律援助知识,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给残疾人发放温馨提示卡,告知残疾人怎么申请法律援助,及需要提供的手续;给重度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一本通,对重度残疾人开通绿色通道,免于审查经济状况,使案件快速进入司法程序;对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实行预约或者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强化残疾人非诉法律援助工作,建立残疾人纠纷先行调解机制,最大程度避免残疾人出行不便、诉讼维权成本高的困难;积极改造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在局入口处设置坡道,方便坐轮椅的残疾人出入申请援助。

  为了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贫弱群众,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延庆法援中心一是对老年当事人采取“三优先”“一开一上”服务。“三优先”即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优先解答法律咨询、优先受理、优先指派,让老年人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一开一上”中心开通法律咨询热线,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法律解答、咨询等法律援助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二是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为特殊人群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三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将法律援助接待室设在一层,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了方便。四是一次性告知制度和疑难问题预约解答制度。来访咨询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一次性告知申请程序,指导来访人提出申请;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告知有关规定,指引来访人寻求其他解决渠道;对疑难问题实行预约解答。五是选择有利于受援人的服务方式。支持和鼓励法律援助服务人员选择对受援人最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根据案情和受援人的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减轻受援人讼累。六是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于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申请法律援助,依法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七是试图建立了“点援制”,将律师名录,名录包括律师所在律所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刊载在延庆政府网,方便刑事案件当事人选择律师。

  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受理援助案件134人次,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20人次,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咨询41人次,为行动不变申请人提供上门服务7人次,为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活动当日,公益法律服务者还上门为在某造纸厂上班受工伤的女工上门写了 劳动仲裁申请书,使行动不便的女工的工伤维权案件快速进入司法程序。

  此次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残疾人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让残疾人进一步了解了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增强了残疾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受到了残疾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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