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适老版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资讯 > 详情页

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1日

分享:

    5月26日,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全市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情况并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展开研讨。会议由市监狱管理局主办。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助理吕国兴、市监狱局副局长高建国出席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监狱局等五个成员单位的有关领导及部分区县司法局局长、市监狱局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监狱局、清河分局、女子监狱和未管所的有关领导介绍了监狱方面配合社区矫正,加强矫正衔接管理的整体情况。自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监狱系统认真落实《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钎接工作规定》的精神,建章立制,规范衔接工作程序。一是组建相应机构,如衔接领导小组和出监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制订衔接工作流程图,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根据衔接工作的要求,拓展教育渠道,丰富教育内容,加强出监教育,四是注重协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工作沟通。在工作中严格标准,提高工作的效能,始终把确保预放人员地址的准确性、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法律文书的可靠性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严格把好释放地址审定关、法律文书审查关和材料转递的时效关。同时把即将参加社区矫正人员和“危险人员”作为刑满释放与社会衔接工作的重点,把衔接与矫正、预防与控制紧密联系,把衔接工作做深做实。目前监狱方面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罪犯由于拆迁等原因、注销户口或犯罪前为集体户口等原因,监狱方面无法确定其有效地址,释放材料无法寄出;部分罪犯判决书地址不准确;个别区县司法局、公安局对监狱发出的信息反馈不及时等,造成核实罪犯地址困难,影响了矫正衔接的严密。为此,建议:一是公安、司法和监狱建立专线联系,以保障衔接工作的严密高效。二是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收到转递材料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以便于工作进一步开展。三是对临近释放罪犯中重点人,相关部门应提前介入,释放当日由司法所或派出所接走,以消除不稳定因素。四是各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作,社区服刑人员释放后上户口时应出具司法所开据的报到证明,以此约束他们参加社区矫正。五是希望在罪犯入监时能提供更多的基本情况,以便完善对罪犯的狱政管理工作。六是希望各部门能提供各方面的相关材料,以加强出监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避免罪犯出监后对各项规章制度的不了解。

    市司法局介绍了全市矫正衔接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当前全市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整体情况良好,尤其是衔接规定下发后,各部门明确了职责范围,协作有力,同时操作性强,基层反映良好。在衔接工作中各区县又摸索出一些好的做法,如平谷等区法院、派出所、司法所在判决时当庭接收,昌平、门头沟等区与法院建立判缓协作机制,东城、房山等区参与出监教育等等。当前衔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包括:与法院方面的衔接,一是区县法院在判决缓刑时,本区县的人员核实,外区县人员并未核实。二是被判缓刑人员不到居住地或变更居住地以逃避矫正,建议推广宣判后法院、派出所、司法所当庭接收的做法,同时建议法院加快缓刑奖惩制度的衔接。与监狱方面的衔接,一是罪犯释放前应通过司法所核实,部分区县反映未接到核实名单。二是监狱应在出监教育中加强矫正制度、低保等相关政策的教育,同时加强正确的择业观和技能培训。与公安衔接方面,人户分离及无户口的社区服刑人员不便开展矫正工作,希望公安能够协助解决户口问题。

    昌平、延庆等区县司法局根据矫正衔接的工作实际,介绍了本地区社区矫正衔接的基本情况,根据现在掌握的情况:一是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矫正时要求司法所提供各种帮助,如就业、低保、等,为司法所工作开展增加了管理难度,建议在出监教育时加强对矫正、工商、税务、民政、劳动等方面政策的教育。二是针对罪犯由于社会隔绝造成的不适应,加强正确的生活观、就业观等方面的教育,同时加强对罪犯的劳动技能培训,以便使其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从而促进其自食其力。三是建议法院在判决缓刑、监外执行时提前通知司法所,判决后当庭接收,避免出现不报到的现象。

    会上,各成员单位就矫正衔接分别发言、展开了研讨,市公安局在发言中谈到:在社区矫正的衔接问题上,市公安局在今年下发的加强派出所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派出所应加强与司法所的矫正衔接工作。对于拆迁及注销户口社区服刑人员的户口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加以解决。同时建议建立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以提高矫正衔接及脱管人员查找的效率。

    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发言中谈到:通过上面的情况介绍,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整体情况良好,从数据统计来看,脱管、不接受矫正的人员只占很少的比例。在法院不对外区县户口人员进行核实的现象,会后我们要调查原因。对于不接受矫正人员的管理及对于剥权人员减刑的问题需要进行协调,存在法律上的问题。缓刑犯不报到的情况,在今后的立法中应加以考虑,形成法律制度。建议在罪犯出监教育中设立奖励,以增加教育的吸引力,同时加强社会化教育,以增强罪犯出监后的社会适应力。

    市监狱局副局长高建国在总结中指出:今天的会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北京的社区矫正工作已有一定的基础,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非常重视,目前应深入到每名工作人员,加强工作队伍的教育和建设,以提高工作质量。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目前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基本建立,需要加强细节,如脱管等问题,虽然数量很少,但我们应该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处置的措施,进一步细化衔接。

    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助理吕国兴做总结发言,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矫正工作教育为先。监狱方面要研究如何引进社会资源开展社会化教育,建议组织抽调干警开展座谈,利用他们的工作经验、经历总结教育的方法和内容,同时邀请各部门相关人员讲解各部门的相关政策。二是对重点人的衔接要严密,要有政治头脑。三是对会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公、法、司、监狱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各自查找不足,以确保衔接的紧密。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