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反映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1日
本季度,全市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06名,解除矫正874名,净增132名。截止9月底,实有服刑人员4529名,其中缓刑2536名,占56%;剥夺政治权利1195名,占26.4%;假释643名,占14.2%;暂予监外执行114名,占2.5%;管制40名,占0.9%。
本季度主要工作:
1、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例会。会议听取了一年来全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研讨了当前存在的服刑人员就业、无家可归人员接收等难点问题,讨论通过了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和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二周年系列活动安排等事项。
2、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二周年系列活动。8月25日至26日,召开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就社会力量的组织和矫正方法的探索进行研讨。9月1日,召开北京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66个先进集体和152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社会对试点工作的认知程度,9月12日至16日,在全市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矫正宣传周活动。
3、增建区县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力量的组织发动,在现有5个区县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增建了平谷、延庆、大兴、门头沟、昌平、石景山6个区县矫正服务中心,并对中心的标识进行了统一。截至目前,全市18个区县中有11个区县建立区县级矫正服务中心。
4、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下,市公、检、法、司、监狱五部门针对试点二年来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对《社区矫正衔接工作规定》进行了修订,新规定于10月1日执行。为了有效防范脱管和重新犯罪,同时加强对公益劳动的管理,分别下发了《关于防范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和重新犯罪的若干意见》和《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管理暂行规定》。
社区服刑人员主要动态:
一、服刑人员普遍认识到犯罪行为的严重危害,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决心通过矫正组织的教育帮助,改正恶习,重塑自我。为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各基层矫正组织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把矫正工作做到实处。据统计,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各区县共组织举行服刑人员技能培训355批次,2517人次,安置就业3266名,办理低保504人次。针对暑期天气炎热、易产生烦躁情绪的情况,为防止发生问题,各区县对服刑人员加强走访和教育,对思想不稳定、平时抵触情绪大的服刑人员进行重点帮教。通过矫正组织的工作,全市服刑人员普遍思想稳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矫正秩序持续稳定。
二、服刑人员对公益劳动的意义的认识逐步加深,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为了充分发挥公益劳动的教育功能,加强对服刑人员的行为矫正,各区县组织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公益劳动。如石景山区苹果园司法所组织服刑人员到敬老院开展“我当一天服务员”的助老献爱心活动,使服刑人员感触颇深。服刑人员杨某说:“通过一天的亲身体验,看到了社上有许多需要帮助的人,也有许多默默无闻工作、献爱心的人。我一定要向他们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以回报社会对我们的关心”。结合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之机,各区县矫正组织对服刑人员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如丰台、海淀、通州等区县组织服刑人员参观了宛平城、抗日战争纪念馆。服刑人员通过听讲解、看图片、瞻仰烈士遗物,重温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曲折历史和过程,缅怀了为中华民族独立而浴血奋战的先烈,受到了一次生动和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三、少数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适应社会、家庭环境较慢,对社区矫正缺乏正确的认识,产生抵触情绪。各区县矫正组织针对此问题,开展了针对性的帮教活动,使他们进一步了解社区矫正,接纳社区矫正,从而端正态度,增强悔改的决心和信心。如有的司法所为服刑人员过生日,在生病时进行探望,在麦莎台风到来之前进行走访,组织服刑人员参观、座谈等等。通过有针对性的工作,逐步转变了这部分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的错误理解,疏导了其抵触情绪。
四、个别服刑人员钻法律的空子,逃避收监。如石景山区服刑人员曹某,女,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刑5年6个月,因怀孕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2004年5月曹某参加社区矫正,不久自行做了流产手术,流产后因担心被收监,遂于同年 8月离家出走,区、街道矫正办一直查找无果。今年5月,社区居民反映曹某怀孕并在老山街道居住,街道矫正办会同计生办、居委会干部到曹某家,反复对其进行教育,指出其此次怀孕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但曹某坚决表示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而且哺乳期满后还要继续怀孕,直到刑满为止。根据曹某的情况,区矫正办研究决定一旦曹某怀孕情形消失,将会同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法院收监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