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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试点区(县)前期准备周密细致试点工作顺利展开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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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城、崇文、宣武、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平谷、延庆九个区(县)根据市矫正办下发的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的精神,及时开始准备工作,注重借鉴前期开展试点工作区(县)的经验,在筹建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动员部署和社会宣传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并严格执行市矫正办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展开。

  一、领导重视、周密组织、全力支持

  新增九个试点区(县)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十分重视,根据市社区矫正办公室的安排,分别召开了相关会议,制订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并就工作的开展做出具体的安排。同时注重思想认识的提高和对前期开展试点地区经验的借鉴,在培训、学习方面提早入手,在政府各部门协调上加大力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中各个部门的衔接顺畅,加强对人、财、物的配备,为开展社区矫正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与此同时,展开各个层面的宣传,分别召开了本区(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启动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

  丰台、石景山司法局在年初的全区司法行政会议上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作为2004年的首要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两区区委书记办公会、区长办公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门听取了社区矫正准备工作情况并对工作的开展做出重要指示。

  门头沟区在区委常委会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以区委、区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书记做出专门指示。西城、平谷等区委书记会和区长常务会对社区矫正都做了专题研究,并就此项工作的开展做出专门指示。

  二、加强协调,建立机构、队伍,充实力量

  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工作队伍是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条件之一,新增试点区(县)高度重视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在区一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组建过程中,比照市级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根据本地区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增加了财政、工商、教委、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办公室成员也相应地进行扩充,确保试点工作得到各部门的全力支持。部分区(县)街道(乡、镇)成立由街道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加强社区、居委会帮教小组的建设,以保证对矫正对象的严密监管。市矫正办协调抽调的100名监狱和劳教警察也全部分配到各区(县)开展工作。

  西城区在组建机构的过程中,抽调十名公安干警参加矫正工作,保证矫正对象的衔接和管理,同时聘请了8名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志愿者顾问团,通过顾问团发挥"资本"的优势,参与业务培训、加强社区矫正的理论研究,结合实际研究探索中心城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方式、方法。

  石景山区成立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和副区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街道成立由街道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此外为解决司法所人员不足的情况,公开向社会招聘从事过法律工作、业务能力强的9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充实到司法所,保证一线工作力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

  平谷区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上确定从公、检、法各抽调一人与区司法局共同组建办公室,负责政法单位之间的协调和矫正具体业务的开展。

  三、培训先行,强化知识准备

  各区(县)经过对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的学习,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只有充分理解其意义、全面掌握基本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才能保证这项工作的开展依法有序、规范运行,提高业务素质、工作水平才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效、深入地开展。因此,在市矫正办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先后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和参观学习。

  丰台区年初就对开展学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司法所结合业务工作,重点学习市矫正办编写的培训教材,组织乡镇主管领导、司法所长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房山实地学习和集中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

  海淀区司法局组织全体司法所长到上海徐汇区和东城区实地参观学习社区矫正开展的工作经验,详细了解矫正工作的重点环节,并要求司法所在开展矫正业务时不仅吸取别人的经验,规范运行,还要因地制宜,在学习经验的基础上搞好自己的创新。

  西城区矫正办举办街道主管领导、司法助理员、公安、财政、民政、社保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邀请东城司法局领导、区检察院领导、大学教授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通过授课、讨论使社区矫正工作骨干进一步掌握了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

  石景山区矫正办组织街道、综治、民政、劳动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司法助理员进行了统一培训,聘请了北大教授和市局有关领导授课,采取理论讲座、案例分析和讨论学习的方式进行教学,使参训人员开阔了工作思路,掌握了工作方法,提高了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宣武区组织区矫正办各部门人员、派出所、各街道综治、民、劳等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司法助理员共400余人次参加业务培训,培训就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目的、开展方法和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讲解,使参训人员提高了认识,加深了理解,熟悉了工作制度、程序,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典型引路,规范接收

  各区(县)在全面细致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公、检、司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辖区内的矫正对象开始摸底排查,逐个核实人和相关法律文书,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目前已进入实际接收工作阶段。根据前期试点区(县)的经验,各区(县)分别制定了工作进度日程表,普遍采取了集中接收与个别接收相结合的方式,接收工作进展顺利。部分区(县)在接收首批(首例)矫正对象时召开工作现场会,以确保接收工作统一规范。

  平谷区矫正办与公、检、法联合对本区矫正对象进行摸底排查,查清5月1日前矫正对象共有200人,5月1日后25人,并组织召开全区乡镇主管领导、司法所长、派出所所长会,对各乡镇、街道已确定的名单进行通报、交接,目前5月1日后的25名矫正对象已全部接收完毕。

  延庆县矫正办为了按时保质完成接收工作,在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旧县镇召开接收工作现场会,组织各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观摩,要求各乡镇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现场会的模式进行接收,同时县矫正办将参加各乡镇的接收会。

  丰台、西城、崇文等区为了保证接收的规范,区矫正办分别到街道组织接收会,同时组织区公、检、法等有关单位到场,要求各街道主管领导和司法所长、派出所所长到会观摩学习,然后各街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接收,以确保接收工作的严密、规范进行。

  目前第三批试点区(县)共接收矫正对象140名,其中管制18名,缓刑53名,假释22名,暂予监外执行5名,剥夺政治权利42名,其余矫正对象正在逐步接收。

  五、借鉴经验、开拓创新

  第三批试点区(县)在借鉴先期试点区(县)经验的同时,根据本地的特点和实际,加强研究,开拓思路,争取在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内容上有所突破,力求本地区矫正工作开创出新局面。

  海淀区利用高校集中的优势,加强沟通协调,确定社区矫正调研课题,加强对矫正方法和手段的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的学习教育基地、爱国教育基地、公益劳动基地、技能培训基地、就业培训基地,使矫正工作开展具有良好的载体。为提高工作效率,掌握矫正工作的动态情况,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区矫正办计划为全区各街道、乡(镇)配备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管理系统。该系统将把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进行量化分析,动态管理,做到清晰、明了、全面、及时地反映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过程,为今后科学地开展教育矫正工作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丰台区司法局、团区委、花乡政府、法庭及派出所等单位联合成立"青少年社区矫正学校",学校将通过"五个教育"入手,开展矫正工作。一是法制教育。结合村委会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教育渗透到日常的教育、改造中。二是爱国主义教育。利用"五四"等特殊节日,组织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片,以增强他们的爱国主义信念。三是心理教育。定期聘请心理专家对学员进行心理讲座并进行心理矫治。四是家庭教育。健全家庭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五是社会教育。实现学校、家庭、政府和社会教育四结合。

  门头沟、崇文、宣武、西城、平谷等区根据市矫正办文件的精神,分别制定了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对矫正对象发生非正常死亡、行凶、闹事及重新违法犯罪、脱管失控、矫正干部发生重大违法事件等突发事件,要做到发现及时、处理得当,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对隐瞒不报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领导和具体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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