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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司法局四项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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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将人民调解法纳入局长办公会前学法内容,从性质特征、组织规范、队伍建设、特点优势、衔接机制、协议效力、指导保障等7个方面全方位解读人民调解法。

  二是组织全区调解员开展培训,旨在使各级调解员全面理解掌握人民调解法,把握精髓实质。

  三是安排全区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人民调解法,特邀司法部基层司副司长王学泽从人民调解法的立法背景、政府职责、社会需要等方面为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宣传和解读。

  四是将人民调解法贯彻于东城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进派出所”、“人民调解进立案庭”的工作目标。

  通过以上四项措施的实施,全面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府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协调配合的社会矛盾多元化调解工作体系,为实现“国际化、现代化新东城”的战略目标,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世界城市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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