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建”“管”“用”“联” 提升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质效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总抓手”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纲举目张,自2016年8月起,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以“最严要求、最高标准、最优服务”着手打造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按照“建”“管”“用”“联”的工作理念,力求将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做“强”,镇(街)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做“实”,村(居)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做“活”。
一、科学谋划,高标准建设
按照“整合、扩容、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有机整合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和人民调解五项职能,建设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
在实体平台建设上,立足功能定位,合理设置心理咨询室、品牌调解室、律师工作室等,同时招募专家调解员、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打造“公益法律服务智库”,做优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做到场地便利、人员专业、功能齐备。
在网络平台建设上,加大对12348中国法网的宣传推广力度,在北京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推进、逐个突破”工作思路,以“通州区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普法宣传机器人、公证网上办证系统、矛盾纠纷远程调解系统、社区矫正视频会见系统等信息化建设项目落地。15家基层司法所全部实现远程调解、远程咨询、远程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指引。
在热线平台建设上,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动员全区优秀律师参与值班接访工作,实现“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全面升级。通过实体、网络、热线三元联动,初步建成了信息互联、资源共享、集中受理、一站式解决问题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二、建章立制,高质量管理
规范化管理。研究制定《通州区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推进区、镇(街)、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有序建设,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具有重复性和共同执行的服务和管理内容,统一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确保“四统一”,即:一是按照司法部和市局相关规定要求,统一名称标识;二是统一登记报告、统计分析、信息反馈等工作制度;三是统一服务方式,将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到镇(街)、村(居),由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定点值班;四是统一公开服务,将服务人员、工作流程、职责范围、服务内容等事项向群众公开,发放便民联系卡。
科学化管理。作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桥梁和纽带,镇(街)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制定《通州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细化考核量表,明确各镇(街)司法所副职专管专责,定期向基层科汇报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时,制定《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驻镇(街)律所工作制度》和《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明确对律师的督查、管理和考核,做好法律服务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下沉,确保村居行、法律援助等工作深度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局督查组采取全面督查和专项督查的形式每半年对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查摆问题,及时跟进,妥善解决。
精准化管理。坚持需求导向,依托各镇(街)实际制定《村居法律服务活动方案》,律师每周至少固定1天为接待日,采取“巡诊、问诊、坐诊、会诊”等方式开展服务。协调对接村居法律顾问律所,依群众需求动态调整服务时间、服务事项、服务范围等。完善窗口工作机制,建立来信来访接待、解答咨询、受理申请、登记归档、投诉处理等工作规范,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制度,根据群众需求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打造全流程服务。
三、靶向施策,高效能运用
围绕中心大局,深入服务全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主动对接潞城棚户区改造工程和“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等全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依托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资源,抽调熟悉基层工作的司法助理员和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人民调解服务团”和“法律服务团”,深入一线开展法律服务,启动应急保障、趋势研判、调度会商等机制,做好政策宣传员、法律服务员和纠纷调解员,累计提供法律咨询8700余人次,制作调解书146份,为签约率实现100%提供了强力支撑,实现“零上访零涉诉”。
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五项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专职调解员等服务资源,变资源整合为资源融合,探索网络调解、线上咨询模式,持续推动法治宣传育民工程、法律服务利民工程、人民调解为民工程、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远程会见便民工程。发挥镇(街)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作用,拓宽对接模式,在台湖镇光机电工业园区、马驹桥物流基地等地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企业活动,共发放法律服务宣传材料1500余份;公证服务推出便民“大礼包”服务,包括缩短办理时间、满足加急需求、开通老弱病残绿色通道、专人专岗值守等八项便民举措,满足群众出境涉外公证、老年人法律服务等需求;大力开展农民工“治欠保支”法治宣传,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联络员等送法“进工地、进企业、进社区、进场镇”,开辟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绿色通道”,平均每月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余件。
定位区域发展,充分激活“五大板块”。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规划,结合“行政办公区板块、运河商务区板块、文化旅游区板块、台马板块、于永板块”产业功能定位,精准分析法律服务需求,筹备打造上述五个板块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区,提供“菜单式”定制化法律服务,逐步发挥辐射作用。积极研究探索商事调解服务贸易、投资、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的途径和方式,与区法院建立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酝酿筹备运河商事调解中心。
四、立足发展,高水平共联
部门联合。拓宽公共法律服务外延,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区检察院、信访办、交通支队、民政等部门,促进法律服务与各部门业务服务相融合,提升法律服务专业化行业化水平。同时,依托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选取专家型人才,招募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师生、退休政法干警、社区力量等参与法律志愿服务,为重大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为重点工程提供精准服务,形成政府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全面联合,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共同体。仅一季度,协同区信访办解决重大信访疑难案件10余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20余条,协同区民政局为困难群众提供救助30余人次。
机制联动。完善公调、检调、诉调、劳调、交调、访调等对接机制。继续为区法院选聘诉前专职调解员,并提供意见建议。2017年为区法院选聘的16名诉前专职调解员,上岗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9922件。完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机制。邀请区法院立案庭和诉调办工作人员在基层司法所设立“流动法庭”,实现人民调解协议书签订、立案、审查、确认“一站式”服务。2018年2月,在永乐店镇召开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现场会,向15个镇(街)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机制已面向全区全面推开。仅一季度司法确认数量达77件。完善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纳入强制法律援助的范围。在区法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值班律师制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提供便捷、有效的律师帮助。自该项机制启动以来,共受理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法律援助案件1101件。下一步,将尝试探索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信息联享。通过对公共法律服务定时、定点、定人的三定位方式,实现各类法律服务数据集中上报、分析分类、处置汇总和信息化管理。探索建设“通州区公共法律服务APP”,协同公安、民政、税务等部门,搭建政务服务网络矩阵,形成公共服务网络集群,为社会公众通过计算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终端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尝试与区公安分局“雪亮工程”等智慧监测系统对接,互相分享信息简报,将后台监测到的矛盾纠纷易发点及法律需求集中点,进行提前预警,加强区域维稳、安保工作研判分析。
截至目前,已投入使用的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月均咨询量2500余人次,月均法律援助受援案件120余件,月均受理公证事项600余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