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版
首页 > 政务资讯 > 详情页

市城管执法局建立“驻队律师”模式 执法普法融合推进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6日

分享:

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市城管执法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响应城管执法创新模式,积极开展“驻队律师”相关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跟踪服务指导,与时俱进规范管理。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京城管发〔2018〕48号),明确了“驻队律师”服务方式、服务内容、职责要求、驻队律师选派、组织保障、考核机制以及律师作用发挥等工作要求,旨在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实践优势和职业优势,强化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依约履职、公正履职意识,增强城市管理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市城管执法局对16个区局开展摸排调研及跟踪指导服务工作,了解进展情况,针通过实践不断完善“驻队律师”工作的每一项环节,为城管执法机关规范执法提供多元助力。截至目前,共有西城、朝阳、海淀、丰台、大兴、平谷6个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开展试点工作,西城局和平谷局所有执法队均聘请了“驻队律师”。

二是应令而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2019年1月,市城管执法局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签订“驻队律师”服务合同,并组织召开“驻队律师”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明确由法制处负责与“驻队律师”共同开展工作,执法总队、督察总队、教育训练总队选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兰台律师事务所派驻的律师合伙人采取定期驻队值班的模式提供“协助现场执法”、“执法对象普法教育”、“执法劝导”等法律服务,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抓住关键,明确服务任务,强化考核评价。建立 “1+1+1”考核评价模式(城管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北京市律师协会),完善“驻队律师”评价机制与驻队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驻队律师”工作记录、重大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定期培训、律师评价等规定,规范律师驻队工作,不断提升“驻队律师”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驻队律师”在法治城管建设中的作用,助推城市管理法治化。

四是示范引领,推树典型,形成“比学赶帮超”良好创新氛围。西城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组建“资深律师+派驻律师”的城管执法规范建设“智囊团”,建立“律师驻队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派驻的律师采取网络即时互动和定期驻队值班相结合的模式提供法律服务,入群人员可即时发布法律服务需求,“驻队律师”即时回应;案情复杂,确实不能即时回应的,“驻队律师”在24小时内回应;重大、复杂法律事务,由“驻队律师”及时到指定地点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证据收集、案件会商、规范执法程序等工作。资深律师主要承担对执法队员的普法培训以及法治宣传,开展执法政策研究等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对创新开展“驻队律师”试点工作的西城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进行通报表扬,总结其经验和做法,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城管执法机关形成学习先进、开拓创新的良好风气。

五是普法先行,推动法治城管建设,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在海淀局开展的“驻队律师”试点过程中,驻队律师跟随执法队员参与到城市管理一线执法工作当中。对一些当事人拒绝配合甚至阻碍执法的疑难案件,从证据收集、固定到法律法规的适用,再到决定的送达,全程参与,必要时参与见证并结合案件本身所遇到的问题,对执法人员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工作。在处理一些当事人比较抵触的案件中,能够独立以第三方身份对当事人释法说理,进行说服沟通工作,避免当事人直接与行政机关产生矛盾甚至引发冲突,更容易得到当事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试点期间,开展试点的执法队涉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3件,无败诉案件发生,提高了行政处罚执行率。真正让“驻队律师”既是“法制员”又是“审查员”,既是“智囊团”又是“缓冲带”。

“驻队律师”试点工作,已成为城管执法机关将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的特色做法,下一步,城管执法机关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采用多种措施和工作机制,使执法过程也成为普法过程,有效提高普法的实际效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