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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让法治成为思维习惯生活方式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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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法治机构负责人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顺利举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参加集中交流研讨,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明江参加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全市各区司法局、各市级行政机关法制处室负责人参加培训。

  在听取大家意见建议后,李富莹就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和要求强调,今年是中央成立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的开局之年,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节点之年,也是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调整设置之年。当前,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新时代,处于新的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关键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抓好落实,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认清三个目标时点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重大决定。会议指出,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意味着党的十九大报告确定的目标更加具像化。要在这三个目标时点下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在完成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确定的各项任务的同时,要根据新时代的要求统筹谋划好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二、要切实担当两大任务

  在“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依法治国方略部署下,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着双重历史任务:一方面,要持续深入推进政府自身的法治建设,努力完成建成法治政府的预期目标;另一方面,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法治政府建设要发挥对法治社会建设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这是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双重历史使命。

  三、要突出两个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要一手抓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手抓制度的有效实施,不断提升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法治成为思维习惯和生活方式,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要努力用好两个抓手

  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要重视用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考核这两个抓手。当前,要落实贯彻好《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等中央文件,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同时,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和考核工作,努力发挥督察和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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