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5日
京司审[202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批准成立“上海秦兵(北京)律师事务所”。
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七号(3.4号楼)0712
分所负责人:王晓飞
分所派驻人员: 王晓飞 冉华维 于婷婷 魏云涛 王杨 赵舒捷 王梁
二、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三、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名称、住所、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派驻人员等重大事项时,应到律师事务所分所住所地区司法局办理变更手续。
四、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应当终止,依法予以注销。
2022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