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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 2020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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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对律师、公正、司法鉴定行业的管理,加强对其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促进各行业的良性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律师领域

  (一)国内律所和律师

  1.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国内律师事务所2729家(其中朝阳区1030家、海淀区458家、东城区331家、西城区252家、丰台区230家,其余各区共计886家),国内律师34755人。

  2.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由市司法局指导各区司法局对辖区律师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其中,朝阳区按照不低于辖区律师事务所总数20%(206家)的比例进行现场检查,东城区、西城城区、海淀区、丰台区按照不低于辖区律师事务所总数40%(即:东城区132家、西城区101家、海淀区183家、丰台区92家)的比例进行现场检查,其他各区应实现对辖区律师事务所现场检查的全覆盖。

  “双随机”抽查原则上结合我市律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并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如有特殊情况,可调整比例幅度。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1.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76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27人。

  2.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由市司法局指导各区司法局对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现场检查,全年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在年度考核结束前完成,第二阶段在年底前完成,实现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检查的全覆盖。

  (三)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

  1.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93家,代表187人。

  2.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由市司法局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实现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检查的全覆盖。

  二、公证领域

  (一)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公证机构25家,执业公证员410人。

  (二)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一是开展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是按照每人抽取10本公证卷宗的方式,开展公证质量专项检查覆盖全部执业公证员

  3.按照每月不低于10%(不少于3家)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全年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三、司法鉴定领域

  (一)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59家,司法鉴定执业人员837人。

  (二)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市司法局按照每月5%的比例对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并按照不少于鉴定机构执业人员总数5%的比例同步抽查司法鉴定执业人员。

  各区司法局应结合工作实际,按月对辖区内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开展“双随机”抽查。

  四、检查结果的应用

  各单位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执法公示的要求在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业惩戒、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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