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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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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本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领域事中监管和对各行业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促进各行业的良性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2023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如下:

  一、国内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一)检查主体

  区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国内律师事务所3307家(其中东城区370家、西城区286家、朝阳区1259家、海淀区495家、丰台区278家、通州区146家,其余各区共计473家)。

  除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外,全市共有国内律师43581人(其中东城区5708人、西城区4537人、朝阳区23104人、海淀区5540人、丰台区1769人、通州区719人,其余各区共计2204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市司法局指导各区司法局每月对辖区律师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按照东城区每月2%(7家),西城区每月1%(3家),朝阳区每月1.5%(19家),海淀区、丰台区每月2.5%(分别为12家、7家),通州区每月6%(9家)的比例抽查,其余100家以下的11个区实现全覆盖检查。各区司法局每月在抽查律师事务所的同时,按照每所不少于2人的比例同步抽查执业律师。

  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和代表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和代表

  (一)检查主体

  市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为确保抽查对象全面,依托律师管理(数据库)平台,将上年度我局公告的我市代表处(83家)和代表(181人)作为待查对象,确保抽查对象的全面、客观。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按照代表处每月不低于5%(不少于5家)、代表每月不低于2%(不少于5人)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

  三、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一)检查主体

  市、区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执业公证机构24家,执业公证员454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公证服务收费情况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进一步规范公证机构收费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收费问题。计划于2023年3月至12月份开展,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主要针对公证机构经营行为、是否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市、区司法局按照监管职责进行“双随机”检查,对日常监管的公证机构每月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公证处及公证员的“双随机”抽查。检查范围涵盖全部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四、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一)检查主体

  市、区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90家,司法鉴定执业人员1210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市司法局按照每月不低于2家的比例对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并按照不少于被检鉴定机构执业人员总数10%的比例同步抽查司法鉴定执业人员。经商市市场监管局,按照5%的比例抽取被检查司法鉴定机构,对司法鉴定收费情况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

  市司法局指导各区司法局对辖区内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开展现场检查,按照每月不低于10%的比例对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辖区内不足10家司法鉴定机构的,每月抽查不低于1家),并按照不少于被检鉴定机构执业人员总数10%的比例同步抽查司法鉴定执业人员。

  五、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一)检查主体

  区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全市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74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01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市司法局指导各区司法局对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现场检查,全年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在年度考核结束(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在年底前完成,实现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面开展各项检查。两阶段检查比例按照区属基层法律服务所3家(含3家)以下的全覆盖,3家以上的按照每阶段50%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

  六、区司法局联合抽查计划

  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北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由各区司法局发起的国内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各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七、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求,按月或按季度分别在市司法局和各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业惩戒、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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