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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20年绩效目标修改10月底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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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20年度日常履职绩效考评指标(一)

主要职责

序号

年度任务

任务来源

任务类型

任务目标

工作进展

一、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法律审查工作

1

修订《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推动完成《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7月30日,《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经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已完成全年任务。

2

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推动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条例。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27项 

综合职能类 

推动出台《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9月15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经第8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9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一审。已经标志性完成。

3

推动医院安全秩序保障立法,改善医患沟通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医务工作者人身安全和健康医疗秩序。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94项

综合职能类 

牵头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完成《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保障条例(草案初稿)》起草工作,将专班草案初稿、说明以及下一步需要重点研究的立法问题等相关材料转呈市人大。

2020年6月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并公布,已完成全年任务。

4

承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任务第80项工作。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涉密)

综合职能类

完成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第80项重点任务2020年既定目标。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法规议案形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已标志性完成。

二、加强行政执法协调

5

进一步理顺北京西站等站区管理体制,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131项

综合职能类

配合市委编办做好以下工作组织重点站区管委会确定重点站区范围,配合市委编办确定相应需要划转的职权,督促开展行政执法衔接。

此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市政府已于2020年10月24日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相对集中相关领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京政发〔2020〕20号),各单位职权划转和交接工作也已于10月30日完成。

6

继续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构建市、区、街道乡镇有效衔接的综合执法工作体系。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第239项

综合职能类 

协调市政府印发实施的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决定,推进召开部署会议,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做好与街道乡镇执法权划转衔接工作。

协调市政府印发实施的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决定(已完成),推进召开部署会议,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做好与街道乡镇执法权划转衔接工作。已标志性完成,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7

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组织实施工作。完成2019年在读生和2020年度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客观题、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及考试工作。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发放证书。(由于疫情原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以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待定)。

根据司法部考试公告安排,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于10月31日举行,第二批次于11月1日举行。客观题考试将于11月28日组织。

五、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8

深化法律援助工作。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贯彻落实《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法律援助值班补贴发放落实到位。

截至10月底,市法援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已支付337.554588万元,律师值班补贴已支付302.5315万元,占全年总预算的72.2%。

9

建设16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援助、调解等服务。

重要民生实事第4项

综合职能类  

建设设施完善、设置科学的16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援助、调解等服务。

截至10月底,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均已进入项目收尾阶段。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已支付712.59464万元,占上级拨付资金(1140.5119万元)总额的62.5%。信息化建设项目已支付资金751.617376万元,占上级拨付资金(1334.9755万元)总额的56.3%。
预计11月份装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12月份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初步验收、设备调试、试运行等工作。12月下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施搬迁,建设工作基本完成。

六、研究起草《首都司法行政事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

10

研究起草《首都司法行政事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起草《首都司法行政事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设计。

继续开展工作调研,梳理国家对“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初稿。

七、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

11

做好社区矫正法在北京市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配套出台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对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作出细化规定。

已完成各区司法局、市局有关处室征求意见,完成二轮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狱局征求意见。目前正在根据各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八、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12

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研究起草北京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1.与北京电视台等单位开展工作座谈,制定完成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方案,正在向各区各单位征求反馈意见。2.形成北京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并于10月26日组织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

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保障

13

强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保障。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开展“助企惠民春季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对企业复产复工的法律服务保障作用。

完成了法治体检专项服务活动;完成了《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截止10月底,市区街乡镇三级实体平台共提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咨询9208人次;12348热线解答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咨询9054人次;北京法律服务网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法律风险评估1268件次,其中,北京法律服务网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法律风险评估81件次。

十、深化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和服务

14

研究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出台《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

9月25日,《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经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十一、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和服务

15

研究制定《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出台《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稳妥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推动律师管理和服务。

已于出台《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稳妥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推动律师管理和服务。

十二、加强公证行业管理和服务

16

推动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研究制定《关于依法保障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依法保障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执业权利,加强公证行业管理和服务。

此项工作已申报市绩效办取消。

十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

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截至10月底,本单位未发生聚集性疫情,尤其是严格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确保没有发生问题。

18

促进本单位全面高效履职。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根据本部门“三定”职责和承担的重点工作,科学确定目标、合理分解任务、建立推进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根据年初工作要点和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市局133号督办单工作要求,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强日常督办和重点任务督办,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组织参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2次,市局党委“首题”必政治学习1次;举办正处职干部政治轮训班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列席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公证协会党委、市局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并对中心组学习相关内容进行检查;组织全系统开展胡国运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协调指导市监狱局策划筹备“以案为鉴,当好执法司法看门人”警示教育展。开展全系统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各级党委、党组、支部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开展专题专题学习研讨;接受市委政法委和市纪委的专项督导检查;召开第三季度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述职点评会;印发《北京市司法局重点防控权力清单及廉政风险点统计表》;组织参加“2020年北京市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民意调查”。

19

落实《关于加快新业态新模式促进首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完成“新开放、新服务”相关工作年度任务目标。

按照“一次受理告知补证、一次办结”的服务标准。合并承诺内容,简化承诺要件,实行一承审批。贯彻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制定9大类承诺书样本30余份,共精简涉及国内律师事务所人员类、机构类、代表处类、司法鉴定类共40个审批程序的超过70个证明文件。精简审批材料,在19年精简55%的基础上,再次精简审批材料23%。做好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在北京自贸区设立代表处的前期调研工作。起草《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建设国际仲裁中心的实施意见》,经法治建设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2)起草《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业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初稿并进行专家论证。截止到10月底,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律师提供现场法律咨询287673件;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404421通;通过北京法律服务网提供法律咨询20894次,办理网上事项申请875件。

20

做好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工作。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进一步简化考评程序、减少材料报送、注重与平时工作结合、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等方面改进优化,增强考评实效,减轻被考评部门负担。

与市政府办公厅绩效办研究确定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绩效考评指标,在2019年考核指标基础上对考评项目和内容进行了精简。对考点清单进行细化时,简化了考评程序、减少了材料报送的要求、注重与平时工作结合、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尽量减轻被考评部门负担。

21

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三定”职责

综合职能类

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在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基础上,尤其是重点推动制定监所布局“大尺度”工作方案。10月25日市司法局苗林书记完善监所布局调整工作方案。10月29日,市委张铁军副秘书长组织召开监所布局调整工作会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指导。11月1日,苗林书记组织召开监所布局大尺度调整工作方案。11月3日,市委政法委张延昆书记组织工作会议,研究完善相关工作。

备注:任务类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得分按指数数值类、工程项目类、综合职能类、综合评价类任务4种类型开展考评,指数数值类按未完成比例扣分,工程项目类按未完成进度扣分,综合职能类按完成与否扣分,综合评价类完成情况得分由任务完成量30%(按以上三类任务处理)、成本效益20%(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和任务完成效果30%(第三方机构组织履职评价)三部分组成。扣分不足0.2分的,按0.2分计。如各单位自查未发现问题但专项考评部门发现的,加扣0.2分;市政府察访核验中发现问题的,加扣0.3分。另外,如出现日常履职不到位、整改事项未完成等导致领导批评、上级通报、媒体曝光、有责投诉等情况,一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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