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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和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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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

任务完成情况

1

一、强化创新核心地位,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四)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17.对标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先进规则,推动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修订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健全财政支持的知识产权保险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机制,设立申请绿色通道,加大通过PCT途径申请海外专利的资助力度,鼓励创新主体联合打造重点领域专利池。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水平,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2件左右。

已完成,《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

二、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

(一)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26.加紧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提升商事仲裁专业化国际化服务能力。

已完成并持续推进。1.市司法局与市发改委联合制定《北京市关于改革优化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若干措施》。 2.积极引入境外知名仲裁中心。 3.不断加强北仲专业化、国际化建设。 4. 举办第一届中国服务贸易法律论坛,营造建设国际仲裁中心的业界氛围。

3

()持续深化4.0版营商环境改革

47.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推动全流程信用监管、风险监管,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出台社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

已完成。重点围绕解决检查内容随意、标准不明确不统一等问题,已于2021年7月印发《关于深化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的通知》,对各市级单位行政检查标准、规范检查内容等工作进行布置。

4

48.持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平台建设,构建集审批、服务、监管、执法、信用管理于一体的数字化体系,企业开办和重要民生事项全面推行“一件事”办理,实现90%事项全程网办和全城通办,推动140项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一是已完成“一网通办”业务系统研发,正在制定行业指引,同时持续与市交管、税务等部门就实现数据共享互通进行协调。二是制定《关于北京市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若干措施》(京司发〔2021〕45号),对推进有关公证事项“一网通办”等便民利企举措进行明确规定。三是我局主要负责“数字监管”平台中的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市发改委批复,该项目计划2022年底建成。2021年4月,已按照市发改委可研批复完成项目招标;2021年6月,按照市发改委意见,在原可研批复基础上增加“行政执法监督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建设内容,申报可研报告变更;2021年8月,取得市发改委可研报告变更批复;2021年10月底,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申报工作,正在对变更部分内容进行招标准备工作。

5

五、深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切实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119.推动住房租赁条例立法,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已向市领导报送相关请示,拟于近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十一月上旬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6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126.推动出台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加强生态涵养区补短板强弱项,丰富平原区与生态涵养区结对协作实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产业。

已完成,《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自2021年6月5日起施行。

7

()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149.推动出台接诉即办条例,优化12345市民热线、企业热线和网上平台功能,实施群众诉求首接负责制,完善“接诉即办”考评机制,打造24小时不间断、社会满意度高的“接诉即办”系统。加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接诉即办”中的应用,试点开展智慧分析和服务。

已完成,《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已于9月24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8

七、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做好首都文化这篇大文章

()擦亮历史文化金名片

180.推动出台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开工建设中轴线南段二期工程,做好钟楼和正阳门箭楼文物保护修缮。加快中轴线文物腾退,做好非文物建筑拆除后环境整治,提升环境风貌。

已完成,《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已于2020年12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9

181.推动修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持续开展老城胡同和四合院、会馆、名人故居保护利用工作,打造文化探访路线。

已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于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通过。

10

八、持续改善生活品质,让人民群众更好共享发展成果

()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199.落实健康北京行动计划,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着力构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出台传染病防治条例,推进市区两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快市疾控中心新址建设。研究建设公共卫生安全应急保障基地。

关于推动出台传染病防治条例,指导市卫健委紧密关注国家传染病防治立法进程,围绕传染病预防、监测报告、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等重点问题开展调研和研究论证工作。

11

九、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确保首都和谐稳定

()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235.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常态化防控机制。修订完善市区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各类预案的相互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维稳阻击战打响后,市局成立疫情防控维稳战时总指挥部,下设6个分指挥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严格落实人员进出京管理规定,抓好应急预案的落实。

12

238.持续做好社区、公共场所、特殊场所、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等常态化防控,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疫情防控。

坚决落实上级防疫工作部署,积极落实“三防”“四早”“九严格”防控措施,动态调整监所勤务模式,细化防疫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确保实现“零感染”“零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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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平安北京建设 

253.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以局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开展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的实施方案》,提出四个一目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建立一本工作台账、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努力防范一个重点),明确三个阶段安排(启动阶段、排查化解阶段、巩固提升阶段),市、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对疑难复杂纠纷调解给予力量支持。活动开展以来,市级层面依托北京人民调解协会、区级层面依托本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区级调解组织、乡镇(街道)层面依托辖区内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层组织实施,按照一级预警日常予以关注、二级预警介入干预、三级预警开展联合调解的方式分级开展调解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各区数据正在报送中),各区已开展矛盾排查9569次,调解纠纷1402件、成功1295件。北京人民调解协会、市妇联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合建立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站共服务当事人应对化解婚姻家庭类纠纷20件,服务时长40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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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持之以恒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政治引领

264.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第六轮巡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

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参加上级党委理论学习9次,组织专题研讨2次,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10次。

15

265.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举办党史学习教育阶段性工作动员部署推进会议;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安排》;启动第一届“北京榜样 最美法律服务人”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政治轮训班;组织市局领导班子围绕“如何做对党忠诚的老实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主体进行学习研讨;组建联合督导检查组,对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制作展板、海报,营造党史学习教育浓厚氛围;邀请中央电视台特邀评论员杨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辅导;组织系统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观“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中国共产党历史展”;举办传统教育讲座暨“百年薪火 初心咏传”青年党员红色经典报告会。

16

()严格依法行政

266.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更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在市政府常务会、全市局级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等培训班次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课程,着力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7

267.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2021年我局共承办两会会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32件(单办2件,主办5件,会办19件,参考6件);市政协提案46件(单办2件,主办2件,会办42件)。

18

268.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加快公共卫生、城市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进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等立法工作。

根据立法工作计划,按照立法工作程序完成对《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法律审查,已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完成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法律审查,已向市领导报送请示,拟于近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十一月上旬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已经9月14日第12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19

270.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城市执法高频事项,厘清监管和执法边界,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已完成。结合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于2021年5月以市委依法治市委执法协调小组名义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对落实行政处罚程序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出要求。8月,完成对政府规章《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修改和报审工作。

20

271.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7月30日,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8月25日,召开全市“八五”普法启动大会。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北京市普法联盟主题宣传暨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策划开展“十个一”普法宣传活动;制作推出全国首档大型日播民法典普法宣传节目《民法典通解通读》。各区各单位累计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1200余场,参与群众超400万人次。

21

()增强政府效能

27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提高“七种能力”要求,加强公务员教育管理,引导激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奋发有为建功新时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今年以来提拔正处5人,免职3人,晋升32人处级职级晋升、20人科级职级晋升。制定《北京市司法局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了差异化的平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二是突出教育培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围绕年轻干部专业素质能力提升举办年轻干部培训班,参训40余人次。将“京司大讲堂”打造为法治教育品牌,开展全局性相关培训讲座6次,1800余人次受训。三是突出实战练兵,强化多岗位实践锤练。选派252名干警参加援疆工作,在完成援疆任务的同时,普遍提高了专业素质、增强了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22

273.完善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责任机制,加大督查力度,优化绩效考核,构建上下贯通的抓落实体系,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了督查机制,修订了《北京市司法局督查工作办法》,加大了对领导批示、京津冀协同发展、“我到群众中去”30件实事和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18件实事的督查力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3

274.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压减非紧急、非必需项目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截至目前“三公经费”支出19.42万元,会议费支出0.16万元,培训费支出13.96万元,差旅费支出139.34万元;无预算外新购资产;向财政部门申请调整预算6次;完成行政应诉工作经费成本绩效评价工作。

24

()加强廉政建设

276.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切实为基层减负。

严格落实中央、市委相关要求,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到目前,以京司办名义发文52个,以京司发名义发文50个,以京司党发名义发文56个,同比上年分别下降17.5%、45.6%、25.3%。

25

277.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多到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多到改革开放前沿学习先进经验。

已完成。完成“到群众中去”党史学习教育主题调研报告评审工作。

26

278.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强化常态化“经济体检”结果运用,坚决惩治各领域腐败问题,树立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良好形象。

始终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保持高压震慑,持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年内处置问题线索5件,立案审查1件。通过编印《市局机关、直属单位2017年以来违纪违法案例汇编》、曝光台曝光违纪违法案例、邀请退休纪委书记讲党课、制发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倡议书、播放警示片等,强化廉政警示作用。先后完成对市局工会、市公证协会和市法援基金会2020年财务收支审计,共审计资金1.03亿元,查出问题2个,提出审计建议3条。积极做好巡视审计整改,审计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已向市教整办、驻局纪检监察组进行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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