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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四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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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四季度进展情况

序号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

编号

主责单位

四季度完成/推进情况

1

推进“6+4”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调整优化“一业一册”,加快“一业一单”规范化梳理,在全市推动“一码检查”。建设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

130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已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完成年度任务:一是参与《北京市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北京市加强非现场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起草和修订工作。二是组织、指导各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检查项规范化梳理工作。三是加快推进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2

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健全市场监管系统“通用+专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

131

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已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完成年度任务:一是通过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供以双随机方式开展的行政检查数据。二是组织市司法局各执法处室认真落实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按时公示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出台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有效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体系,推动公平竞争地方性立法,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重点解决数字经济下竞争政策适用性问题。打造海淀、通州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培育建设北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完善要素市场建设,增强政策可知晓可操作性。

132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海淀区政府,通州区政府

积极配合推进我市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将市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的相关立法需求反馈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已纳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二类项目。

4

推动修订《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

133

市司法局

《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已于2023年11月第3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5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发挥妇女维权服务机制作用,实施关爱支持帮扶行动。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动修订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稳步提高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

236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妇联

组织全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其中,2023年3月6日至12日为妇女专项维权活动期。5月28日至6月3日为儿童专项维权活动期。活动均圆满完成。2023年5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6

落实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修订北京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积极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span>

279

市司法局

为加强对示范创建后续工作的统筹推动,并于10月30日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座谈会,由崔杨局长对各推荐候选区创建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督察的通知》,对16区和49家市级部门开展书面督察和实地督察,于12月底形成督察通报发各区和市级各部门。

7

推进科技、教育、医疗、交通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及时跟进研究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新兴领域立法。

280

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

形成《北京市司法局关于修订<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立项论证申请的审查意见》。积极配合推进我市自动驾驶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完成对市教委报送的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立项申请报告的审查工作,并按程序将审查意见报送市人大有关工作机构。指导市卫健委开展《北京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完成《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立法,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完成《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立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完成《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立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8

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健全综合执法市区联动协调机制,完善街道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开展向街道乡镇下放执法职权的评估工作。

283

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市委编办完成市政府向街乡下放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情况评估报告。为全面提升本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已出台《北京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及工作台账(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8号)。

9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司法所建设,健全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

285

市司法局

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为契机,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在思想观念、工作体系、队伍能力方面的现代化。按照《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指导各区司法局和经开区平安办加强与街道(乡镇)的协调沟通,不断促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市建立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7504家,指导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建立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开展业务培训。形成《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均衡发展若干措施》,明确了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均衡化专项措施,进一步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

10

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

287

市司法局

推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指导各区各单位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成功举办全市法治文艺大赛,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暨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向司法部报送本市“八五”普法中期自评报告。组织开展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复评工作。参加司法部举办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指导各涉农区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每个行政村至少已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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