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详情页

北京市司法局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一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8日

分享:

北京市司法局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一季度进展情况

序号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

任务序号

主责单位

完成/推进情况

1

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构建更加顺畅高效的综合执法运行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分析和成果应用。

174

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向涉改市级部门制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提示,指导督促涉改部门做好有关工作。配合市委编办做好机构改革法制协调工作,协调水务执法职权划转事宜,审查划转职权决定,研究卫生健康领域执法职责划分。制发《关于开展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预通知》,做好涉机构改革法规规章清理准备工作。研究起草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市级执法部门、各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立法调研。根据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完成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月度报告,并为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分析报告提供支撑。

2

制定实施新一轮农民增收帮扶措施,推广以工代赈,推进新型集体林场建设,新发展新型集体林场10个。开发更多面向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近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增收。修订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188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与市园林绿化局联系沟通,了解修订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的需求,对修法程序内容进行指导。

3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高标准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统筹抓好专家实地评审迎检和第一批命名示范区“回头看”,深入推进“法治帮扶”和“法治明白人”工程,朝着全域建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目标持续努力。

285

市司法局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工作要求,指导推动3个综合示范区和5个示范项目的区进一步完善并上传完成示范创建系统初审材料。制定2024年法治督察计划安排,确定重点督察工作任务,并将督查计划纳入本市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事项。召开法治督察工作协调研讨会。

4

加强消防、动物防疫、可再生能源、自动驾驶汽车、非机动车管理、民办教育促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保障,严格规范执法。

286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人大立法计划安排,跟踪国家立法情况,指导市公安交管局适时推进立法工作。针对需要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领域立法调研。会同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村办、农业农村局集中研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会同市经信局研究推进自动驾驶立法立项论证申请工作。会同消防救援总队研究推进修改《北京市消防条例》立项论证申请工作。按照市教委关于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时间安排,全程深度参与、指导市教委开展调研起草工作。指导消防救援、城管执法、民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安交管等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参加全市“双减”工作推进会,安排专人进驻市级“双减”专班承担日常工作。完成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的起草,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步开展线上课程录制的准备工作。

5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命名不少于10个市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提高乡村“法律明白人”管理使用水平,确保学习教材、培训时长、公开公示“三到位”,以典型培育带动整体提升。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和行政复议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水平。

287

市司法局

起草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向各区各部门征求意见;筹备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向各涉农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管理工作的通知》;围绕乡村“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部署年度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任务。继续打造“法援惠民生”品牌,印发《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的通知》,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首届北京市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切实提高全市行政复议人员的能力水平。按照新行政复议法的要求,提请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行政复议管辖事项的通告》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