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9日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北京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北京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城市建设管理遇到的、广大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建设问题,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有效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在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中取得新成绩。主要任务有以下八项:
一、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首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主动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法律服务,加强对国家重大活动举办、重大工程建设、区域经济发展、百姓民生及金融、信息、科技、商务和文化创意等高端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服务力度。
加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贴机制,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专项机制,深入开展老年人公益服务活动。进一步拓展“北京司法大讲堂”等公共法律服务品牌的内涵和影响。继续开展“百千千工程”、“1+1”行动等公益法律服务。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加强社会组织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扶持设立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等民办非企业组织。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二、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深入开展首都律师、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案释法活动,促进法律“六进”主题宣传。
抓实各类重点人群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把宪法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法律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程,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在中小学校设立法治课程。完善流动人口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建设、使用好北京西站等一批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重点加强对交通出行、环境卫生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普及教育。
广泛开展法治实践示范创建活动。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发挥首都图书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作用, 巩固发展各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多领域多层次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围绕北京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各类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评估验收,研究起草“七五”普法规划。
三、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
深化律师行业管理,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抓好“六位一体”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律师日常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律师行业诚信体系。推进公证行业公信力建设,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行业服务热线,规范公证员助理队伍,加大对公证员助理配备和管理的监督指导力度。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司法鉴定行业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大力促进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做好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进一步提升考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扎实做好监狱和教育矫治工作
全力做好监所安全管理,坚持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一体化建设,健全防控、排查、应急处置、责任督查等各项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积极研究总结新形势下教育改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完善管理、教育、劳动等改造手段,切实加强罪犯改造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增强教育改造的系统性、针对性、科学性和社会性。
五、加强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社区矫正集中教育,适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社区评议、社区矫正宣告、指纹报到,稳步推进电子监管实践应用,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水平。强化衔接、细化流程,落实《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规范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管理总队、支队建设,加大对重点执法环节的执法督察力度。深入研究社区服刑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教育效果。积极构建以“阳光矫正”为主题的矫务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研究制定北京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实施细则,指导区县司法局与监所深化结对协作机制,完善互考互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考核单位、考核项目,落实刑释“三无人员”和“老病伤残人员”的无缝衔接工作。
六、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加强对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度。推动在互联网企业、知识产权协会、物业商协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丰富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强区县调解专家库制度建设。研究制定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发展意见,培育孵化一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强市区两级人民调解协会建设,构建“两结合”的服务管理体制,完善协会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和工作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组建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做好社区换届选举后人民调解组织组建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调解员队伍素质。继续开展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工作。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准备工作,推动调解地方立法。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七、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础工作
认真落实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确保实现司法所规范化比率达到90%以上。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分门别类制定执法手册,促进执法规范化。加强法制科室建设,配齐配强法制人员。加强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律师管理、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管理和司法鉴定等业务发展平台,逐步实现执法执业管理监督的全程化、实时化、公开化。就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中遇到的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理论成果,指导改革创新。研究编制首都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八、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大讨论。大力宣传树立先进典型,深化基层风采、百姓宣讲等品牌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保持律师队伍稳定健康发展。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建好建强监狱、教育矫治(戒毒)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基层党组织。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打造过硬领导干部队伍。开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按照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规矩办事。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创新教育培训体系,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继续加强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推进岗位练兵制度化、专题化、实战化,形成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新模式。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发生。把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增强党性与正风肃纪、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提高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加强警风行风建设,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健全巡视工作制度,推动常规巡视向重点巡视和专项巡视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