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肖岩送达京政复补字〔2024〕13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肖岩:
2024年3月11日,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收到您邮寄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财政局为被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1.确认被申请人偷桃换李、李代桃僵是玩忽职守、徇私舞弊;2.确认被申请人“另行处理”没法律依据,是滥用职权;3.撤销被申请人2024-3-5《答复函》,责令被申请人重作。本机关于2024年3月13日作出京政复补字〔2024〕13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经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2次向您邮寄送达,信件均被退回,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补字〔2024〕13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
附件:京政复补字〔2024〕13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pdf
北京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