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准予李明等43人执业的决定
京司审【2020】100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李明等43人符合申请律师执业条件,准予从事律师执业,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附件:专职律师名单
2020年12月21日
专职律师名单
才良律师事务所 李 明
德恒律师事务所 孙 卿 关 晓
东方律师事务所 关书萱
东卫律师事务所 汪芳敏
冠领律师事务所 杨国杰
冠腾律师事务所 亢珊珊
广盈律师事务所 杨洪娟
国宏律师事务所 祝 薇
泓聚律师事务所 沙苗苗
汇佳律师事务所 王倩倩
即明律师事务所 王军娜
嘉源律师事务所 郭经纬
京开律师事务所 吕 萍
京兴律师事务所 刘干干
景运律师事务所 郭瑶瑶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马鸣悦
柳沈律师事务所 金明钟
隆平律师事务所 姚晓燕
论法律师事务所 任 鹏
品源律师事务所 王建楠
谦君律师事务所 马 勇
日盛律师事务所 张晓光
荣德律师事务所 房雅萍
若轩律师事务所 曾艳婷
首信律师事务所 薛玉洁
卫之平律师事务所 王中起
信凯律师事务所 侯会芳
亿嘉律师事务所 安晓慧
英舜律师事务所 姜 慧
誉洲律师事务所 林春成
云韬律师事务所 王 淼
在明律师事务所 李 甜 郑森林
致诚律师事务所 邢楚涵
中闻律师事务所 苏春兰 赵 勇 马丹宁 贾玉婷
中治律师事务所 刘潇艺
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 申荣荣
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 滕聪敏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李 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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