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
准予唐朝启等6人执业的决定
京司许律【2019】29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唐朝启等6人符合申请律师执业条件,准予从事律师执业,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附件:专职律师名单
2019年5月29日
专职律师名单
卓浩律师事务所 唐朝启
博维律师事务所 刘文杰
建诚律师事务所 李 丽
锦略律师事务所 张 杨
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张琬辰
浙江天冊(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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