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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法办网站:教育部关于公开征求对《幼儿园工作规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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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下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我部对1996年《幼儿园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幼儿园工作规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中国政府法制网(http://www.chinalaw.gov.cn)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首页左侧的“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法制办(邮编:100816)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教 育 部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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