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申请表下载
1.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行政复议管辖事项的通告》(京政发〔2024〕8号)的规定。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在表内填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所地、详细的送达地址、电话,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在表内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全称、住所地、详细的送达地址、电话,并递交法人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公民代理的,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委托律师代理的,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函。委托书中应注明受委托人的复议权限。
5.其他事项按照申请表要求填写,内容过多可以另行附纸。
6.填表后,将该表一式两份连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和申请人认为可以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材料一并递交给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以收到上述全部材料之日起视为正式收到复议申请。(注:递交的所有材料要有一份申请人签字证据材料目录)
7.申请书、委托书,应分别由申请人、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字。
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当面接待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宏安街2号院2号楼,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
交通路线:地铁:东夏园站B出口
公交:地铁东夏园站(可乘312路、专203路、T115路) 东夏园路口北站(可乘804路、442路、819路)
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联系电话:55564958、55564959。
向北京市人民政府邮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邮编:101117。
请在信封上注明“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材料”字样。
向北京市司法局邮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市司法局。邮编:101117。
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材料”字样。
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司法局网上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通过司法部行政复议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