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根据《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市政府令第268号),现将2022年度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度,市司法局共收到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关共46个单位报送市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93件,予以备案登记489件,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退回4件。其中各区政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88件,占20%;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01件,占80%。
2022年度备案文件数量与2021年基本持平,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所有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履行了合法性审核程序,同时也存在部分单位漏报、报备不及时以及错报等问题。
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深对备案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备案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认真做好2023年度的备案工作,切实履行好备案职责。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市政府令第268号)要求,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备案;要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范围,杜绝漏备、错报以及报备不及时等情况,做到应审尽审、有件必备、按时报备;各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对所属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提高全市备案工作规范化水平。
北京市司法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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