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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立法专家委员会审核《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草案)》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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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15日下午,市政府立法专家委员会召开法律专家工作组会议,对《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草案)》进行了法律审核。会议由工作组组长、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魏力主持,北京市政协委员周继东、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备案审查处孔祥泉处长、中国政法大学焦洪昌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周汉华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参会并提出审核意见。市政府法制办王荣梅副主任和法制一处、规范性文件审查处、法律顾问工作处相关同志参会。

  会上,各位专家对草案进行了全面审核,主要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适用范围与主要内容,制定机关前审与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查之间的关系,主动审查的适用情况和异议审查的基本性质,以及行政问责的制度设计等问题提出了法律审核意见。下一步工作将根据专家意见对草案进行认真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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