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1日
为了认真贯彻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联席(扩大)会议精神,做好2012年的行政执法工作,5月10日,市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鲁安东同志率执法监督指导处有关人员,赴朝阳区政府就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调研。朝阳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网格监督管理中心及朝外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听取了朝外街道办事处关于区域行政执法责任的情况汇报,以及区网格监督中心关于网格管理和运行机制的汇报。与会人员就区域执法责任和网格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
安东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按照市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1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选择朝阳区政府作为推行“执法责任田”制度和机制的试点,目的在于为全市进一步明确和建立区县和街道、乡镇及其执法部门的区域执法责任和管控网络做基础性研究;区有关部门应当从实现对违法行为的“早发现”入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梳理问题,研究预防、发现、制止和处理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运行机制。要巩固网格化管理成果,研究完善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的网络化责任体系,强化日常管控和管控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对违法行为的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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