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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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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总结过去一年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部署今年工作,培训信息联络员队伍,2012年4月27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2012年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各区、县政府法制办主管领导和信息联络员,市政府各委、办、局法制机构信息联络员,我办秘书处、综合处、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负责同志及信息中心宣传科全体工作人员共90余人参加会议。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中心一处副处长郝艳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兼信息中心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富莹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秘书处江玉兵同志主持。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信息中心副主任吴苗林同志总结了2011年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基本情况,介绍了今年信息宣传工作的设想;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处长张国强同志宣读表彰决定,对在2011年信息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海淀区政府法制办、丰台区政府法制办、怀柔区政府法制办、延庆县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委法制处、市园林绿化局法制处6家单位进行了表彰。随后,海淀区政府法制办从突出宣传重点、夯实宣传工作基础、扩大信息宣传工作影响力、确保信息宣传工作质量等方面介绍了该单位开展工作的具体做法,市交通委法制处从领导重视、工作得法等方面交流了工作经验。

  吴苗林同志在政府法制信息写作辅导讲座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开展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法制信息的基本要求、提升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水平的基本途径等角度为在座的信息联络员作了一次生动的培训。

  李富莹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充分肯定了文化的重要性,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从弘扬法治文化的高度认识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进而提高工作主动性。同时,要认识到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

  李富莹同志强调,要通过抓典型,提高信息宣传实效;要注重加强对政府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调解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宣传。

  她对今年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宣传工作的认识。信息宣传工作不是信息联络员个人的事,而是法制机构的事、政府的事,它对树立政府形象具有重要作用;二是提高信息的质量。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并运用法律思维,有意识地深度挖掘信息,将写作对象的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可借鉴方面充分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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