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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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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8号)精神,推动本市“行刑衔接”工作进一步发展,2011年5月5日,北京市召开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各区县政府法制工作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检察系统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副市长刘敬民、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周立云主持。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传达了中办发〔2011〕8号文件精神。顺义区检察院、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本单位“行刑衔接”工作经验。市公安局副局长单志刚、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董春江分别就《行政执法涉刑案件受理和立案标准(讨论稿)》和《行政执法中涉刑案件移交工作流程(讨论稿)》进行了说明。慕平检察长在听取汇报和说明后讲话,对全市检察系统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行刑衔接”工作提出了要求。

  刘敬民副市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0年第一次全市“行刑衔接”工作会议以来全市各相关单位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施机制、保障首都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中央要求、切实履行行政机关法定职责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应当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加强“行刑衔接”工作对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做好行刑衔接工作的自觉性。

  他强调,行刑衔接工作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当前的重点是要认真总结既有的工作经验,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使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对行政执法中涉刑案件的类型进行梳理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案件移送的标准,理顺工作流程,加强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打牢行刑衔接的工作基础。

  他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央要求,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积极开展行刑衔接工作培训,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抓好重点执法领域的行刑衔接工作。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的工作意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下大力量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改善执法形象,在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促进行刑衔接,提高首都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上,形成更大的合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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