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8日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是今年本市立法计划调研项目。为深入学习和借鉴外省市湿地保护的经验,做好湿地保护立法的准备工作,8月31日至9月1日,李富莹副主任带领法制一处、中心研究部到河北省唐山市南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进行湿地保护立法调研。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高士武及保护处、法制处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与唐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唐山市南湖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了座谈,就唐山市湿地保护管理情况和南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设立、建设、保护管理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实地考察了南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南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坐落在唐山市中心区南部采煤塌陷区。从1996年底开始,唐山市委市政府对塌陷区进行了大规模整治,生态环境得到不断改善,使断裂多年的生物链得以重新链接,湿地及其周边区域逐渐形成典型的湿地植被类型和湿地景观,成为多种野生鸟类迁徙繁殖和市民休憩娱乐的场所。公园占地807公顷,分为重点保护区、生态恢复区、湿地展示区、农业观光区、森林景观休闲区、服务管理区等八个区域,获得联合国人居环境组织授予的“2004年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称号。
城市湿地是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城市生态系统平衡、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市现有湿地面积约为5.14万公顷,具有很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但目前面临着水资源缺乏和人为干扰两大问题,已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唐山市在城市湿地生态环境治理及保护方面的经验对于本市湿地保护具有宝贵的借鉴价值。通过此次调研,对于湿地保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立法需求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为本市湿地保护立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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