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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举办侵权责任法培训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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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6月3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干部培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姚红主任,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讲座。市政府法制办全体工作人员及各区县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的部分同志参加了培训。

  姚红主任结合立法过程中各方面意见和具体案例,介绍了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背景、总体结构和主要制度设计,重点阐释了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侵权责任的构成、请求权主体、侵权责任主体和责任方式等问题。

  侵权责任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此次讲座作为学习贯彻侵权责任法的良好开端,对于同志们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理解侵权责任法提供了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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