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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开展弘扬北京奥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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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弘扬北京奥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弘扬北京奥运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京发〔2009〕4号)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年中心工作任务,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根本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弘扬北京奥运精神为主题,以加强党性修养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首都工作的职责使命和政府法制机构的责任宗旨,坚持理想信念,坚定发展信心,求真务实,奋力开拓,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中去,为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祥和稳定,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二、目标任务和办法措施

  (一)切实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1、为市政府依法决策服务。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开展本职工作,密切关注市委、市政府所关注的涉及精简审批许可事项、就业与社会保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及资源、人口、环境等重要问题,开展超前性研究,及时主动提出法律建议。

  2、为各区县、各部门依法履责服务。对各区县、各部门提出的涉及我办职责并要求我办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认真研究,在对方要求的时限范围内给予答复;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复,应当提前主动与对方沟通,并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

  3、为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服务。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其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凡属我办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受理、办理,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凡不属我办职责范围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应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对重大、紧急、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

  4、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工作服务。通过制定指导意见、推动交流、组织培训等各种方式,加强对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向市政府提出加强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意见,制定政府法制系统人才规划,推动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二)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基础工作

  5、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力度。要针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紧密结合“三进两促”主题活动,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主任、各位副主任今年至少要有2个月的时间到基层调查研究,并完成1至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实际,完成各项工作都必须努力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完善到基层调查研究工作的协调机制,同时,调查研究要做到轻车简从,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6、加强立法工作的前期调研,夯实工作基础。要把深入基层、现场实地调研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各项制度设计必须有准确的定性、定量分析,要有情况、有数字;要坚持立法解决实际问题;要扩大征求群众意见的渠道,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把握制度设计的正确导向。

  7、把行政复议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一般要与当事人见面听取意见和陈述;对事实有较大争议的,要通过现场调查、现场踏勘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案件事实的把握和梳理,确保事实清楚、准确。同时,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的公开程度,扩大适用听证审理案件的范围。

  (三)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8、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召开或者参加各类会议,要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的效率和质量;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等涉及普遍问题的会议,有条件的可以召开现场会;严格控制我办召开的会议次数、时间,会上发言要言之有物,言简意赅,杜绝讲空话、讲套话、讲废话。

  9、控制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要严格控制我办制发文件数量,确保文件质量,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进一步加大对文件的审核把关力度,对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和市委、市政府及市领导的文件,各处处长、主管办领导要严格审核,秘书处要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差错等问题。

  10、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办理领导交办事项和各类需由我办研提意见的文件或者事项,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讲求效率,避免拖沓,紧急公文或者事项要急办快办,必要时要夜以继日。要明确批办、办理、汇报等环节的时限和责任,一般文件或者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要向交办领导汇报办理情况,交办领导也要注意加强督促和检查。

  (四)切实加强管理,培养良好风气

  11、完善制度,严格标准。加强作风建设,关键在于建章立制,有效规范施政行为。年内要完善我办会议、办文、督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细化标准、时限和责任等,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事、办会。

  12、严格管理,奖优罚劣。严格办内管理,坚持从开会不迟到、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等小事做起,养成严谨、细致、雷厉风行的作风。要及时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作为内部工作考核内容。对有章不循、有规不依的要批评和处理,对照章办事、表现良好的要给予表扬。

  (五)切实遵守纪律,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13、严守党的纪律。要增强党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保密工作纪律、新闻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14、坚持艰苦奋斗。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勤俭办事,节约工作经费,注意节水、节电、节油,节约使用办公纸张、用品。公务接待要做到热情周到、细致入微但不铺张浪费。

  15、严格廉洁自律。要坚持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秉公办事,不搞请客送礼,也不收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要严格遵守各项财务、人事制度和外事纪律,坚决杜绝违法违纪情形。

  三、实施步骤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作风建设年活动贯穿2009年全年,共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初,组织召开全办干部动员大会,传达市委文件精神,就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开始,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重点组织学习中央和市领导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具体目标和标准,并分阶段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总结考核阶段。2009年年底,对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开展经验交流,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并进行专项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决定成立由办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主任周继东任组长,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金山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巡视员孟宪辉和副局级高级法律专务兼人事处处长魏力的“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处、中心要按照统一安排,紧密结合“三进两促”主题活动,研究提出本单位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切实加强整改。要把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找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整改,把市委的要求和我办提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考核。要把加强党性锻炼和作风建设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任职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纳入本办年终工作考核,并作为文明处室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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