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自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入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法治工作的“牛鼻子”。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的攻坚之年,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整合现有资源,重点推进学法用法“三化”活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
一、定期组织法律讲座,学法用法集中化
按照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结合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用法作出明确规定,每半年至少举办或参加一至两次集中学法课堂,做到目标明确、内容确定、措施具体,促进领导干部学法集中化。
5月15至19日,我委参加了市人力社保局与北京大学合办的依法行政培训班。培训中,围绕十八大以来有关法治的几个问题、廉洁政府与法治社会、经济新常态下的社会转型与法治、善治与公共政策、司法改革、依法行政案例分析、舆论监督与执法公信力、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法治现代化等热点内容,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央党校等著名专家学者分别为大家做了深入浅出、全面准确的讲解。
6月2日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民法典》专家建议稿起草人王轶,为全委干部职工做了《民法总则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报告。主要围绕“制定民法总则有什么重大意义?民法总则有哪些特点?它又将如何影响百姓生活?”等问题,王轶教授对民法总则的立法目的、确立的调整范围、认可的基本原则、规定的一般规则做了详细讲解。同时,以胎儿遗产继承权、个人信息权、网络虚拟财产、人与自然关系为例,结合民法总则具体条文,阐释了民法总则鲜明的时代特征,说明了民法总则对当下社会热点的回应。
通过相关学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工作思维得到了锻炼、强化,对我委干部职工对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理解,依法全面履行好发展改革职责,加快推进我委法治机关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二、及时开展法律宣传,学法用法日常化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责的业务领域范围广、专业性强,且与民生息息相关,因此对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体现在征收拆迁工作中,随着城镇化进一步推进,征收拆迁任务艰巨,容易引起纠纷冲突。为更好的指导各区住建委开展相关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编印了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政策汇编,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以及政务公开等内容,汇总了2011年1月至今相关的相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范性文件等,从制度建设上确保了征收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征收拆迁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同时,在征收拆迁工作在加大相关政策宣传,让人民理解政策要求,减少误读、误解,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每年处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案情复杂,我委对每起案件逐一全面分析案情,建立了案件集中讨论制度,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定纷止争”的效果。每起复议案件,由法制处牵头组织业务处室、区住建委(房管局)进行集中讨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集思广益,最终做出公正合法的复议决定。该制度实施以来,不仅减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复议案件审理效率,还强化了大家的法律意识与依法行政水平,实现了学法用法的日常化。
三、积极组织法律培训,学法用法规范化
2016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重点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通过按月发布市区两级行政执法通报、组织执法培训(2次)和案卷评查(1次)、研讨重点疑难案件、修订执法工作制度等措施,多管齐下提高执法水平。
2017年,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分别于3月30日和5月17日,邀请市政府法制办相关专家,组织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一线执法人员100余人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培训中,结合政执法监督考评指标、执法主体清理、案卷评查等工作,通过解读政策、剖析原因、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认识,为全面推动2017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过开展以上学法用法活动,在全委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力争认识再提高、措施再落实、力度再加码,进一步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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